歙县设立县美好乡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

访问次数: 1257                        发布时间:2013-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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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美好乡村建设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决定》(皖发〔201218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美好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黄字〔201312号)精神,经县委常委会议研究,歙县设立美好乡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县委办公室,核定行政编制3名,设主任1名(由县委副书记兼任),常务副主任1名(可按正科级配备)、副主任1名(副科级)。

县美好乡村建设领导组办公室主要职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统筹领导全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加强工作调研,制定美好乡村建设工作发展规划、考核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美好乡村建设有关项目的申报、审批等工作;协调推进全县美好乡村建设工作,督促各项建设资金的落实,组织实施美好乡村建设的检查验收和考核表彰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