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办《关于切实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的若干意见》(宁办发[2012]77号)精神,结合宁国教育、卫生系统实际,近日,宁国市进一步明确和规范教育卫生系统人员流动控编程序。
乡镇中小学教师逆向流动(控编)到市直中小学和市直教育事业单位,以及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中心)人员逆向流动到市直卫生事业单位,均一律根据市编委会批准的选调(聘)计划进行公开选调选聘,方可办理流动控编程序。
乡镇中小学校长、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中心)院子(主任)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由主管局直接调入市直教育和卫生事业单位任职和安置,并按宁办发[2012]77号)文件规定办理流动控编程序。
近年来,宁国市在加强编制人员管理上,本着“管而不死,活而不乱”原则,不断规范人员流动程序,取得明显成效,社会反映良好。宁国市教育卫生系统人员占全市事业单位人员三分之二之多,此次针对教育卫生系统人员流动控编程序的明确和规范,更突出了管理的重点。(宁国市编办 陈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