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昌县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推出新举措

访问次数: 1106                        发布时间:2013-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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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促进登记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掌握事业单位法人在宗旨和业务范围内的活动开展情况,繁昌县在事业单位2012年度报告工作中推出了一项新的举措,要求事业单位法人对业务活动开展情况中的所有事项进行“零报告”。即,将事业单位法人须提交登记管理机关审查的十八项内容细化成二十三小项,并设计成表格的形式,要求各事业单位法人在提交年度报告的同时,针对二十三项内容进行据实报告,逐项自查,即使是没有违反的现象也要进行“零报告”。

此举有效地防范了各事业单位对业务活动开展事项应报告而未报告甚至是故意不报告的现象,特别是住所、开办资金变化较大等容易忽视的问题。通过“零报告”,梳理出十余家事业单位存在不同问题,县登记管理局要求这些单位对登记事项及时作了相应变更后才予以年检。

截止331,繁昌县完成全县112家事业单位法人的年检工作,年检率和合格率均为100%。(繁昌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