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强化措施完成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

访问次数: 1062                        发布时间:2013-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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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蚌埠市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创新服务,提高质量,按时完成了2012年度事业单位法人年检工作。截止331,办理事业单位设立登记6家,变更登记34家,注销登记3家,市区两级事业单位法人470家全部参加了年检,年检率达到100%

一是及早组织部署,分类实施。蚌埠市高度重视年检工作,将其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及时谋划,及早安排。年初,针对事业单位较多的实际,按照举办单位系统对事业单位法人进行梳理、分类,给定时间段、列出日程安排表,对网上登记申报和纸质材料受理等工作明确了具体时间节点和要求,并以文件形式下发到各单位,按法人类别组织实施法人年检。同时发挥区事业单位登记局作用,做好年检工作政策宣传和材料初审工作。

二是提高服务水平,确保进度。年检中,采取督办与催办相结合方法,严格按计划进度和要求开展工作。对未按时间进度安排进行年检的事业单位,采取电话催办、举办单位催办和发送催办通知书等多种形式,督促单位积极申报、办理。对办理年检、变更单位,需要提供的材料,事先“一次性”告知,材料齐全的做到随受理、随审核、随核准,随来随办,不拖不延,服务到位。存在问题的及时处理解决,绝不拖延,有力地保证了事业单位年检工作进度。

三是规范工作程序,严把质量。要求各事业单位提交的年检材料要齐全,内容要真实,数据要准确,网上登记申报材料提交通过,再报纸质材料年检。按照受理人初审、审核人复审、负责人终审的“三审”制度要求,对事业单位报送的年检材料严把材料关和审核关。对部分事业单位单位法人凡涉及到有变更事项的要先进行变更后,再年检;对各单位本年度有无涉及诉讼、社会投诉、变更登记规定执行情况,制作了《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简表》,事业单位根据各项自查要求填写,由主管部门审核把关,全部实行了“零报告”制度,确保年检质量。

四是实行联动机制,促进管理。进一步落实《蚌埠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使用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定期通报事业单位登记情况。加强与技术监督、税务、人行等部门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要求事业单位在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年检、税务登记证年检、银行结算账户年检时,必须出示事业单位年检合格的法人证书,以“使用”促“年检”、促“登记”、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