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经济开发区既是全县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的集中区,也是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重点区。如何加强和开展好非公有制企业的党建工作,充分发挥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为实现我县“皖北当先锋、全省创十强” 目标发挥积极作用,是目前濉溪经济开发区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
日前,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试行)》(中办发[2012]11号),经县委研究同意,设立中共濉溪经济开发区企业委员会,隶属中共濉溪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管理,党委书记由濉溪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委员兼任,设专职副书记1名(副科级)。
濉溪经济开发区企业党委的设立,标志着濉溪经济开发区内各类所有制企业党建工作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实现了重大突破,对巩固和夯实党的执政基础,更加有效地保证和促进非公有制企业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和长远的历史意义。(濉溪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