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霍山县2013年度乡镇和县直机关单位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规定,“部门履职尽责”是效能建设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考评协办单位为县编办。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县编办按照中央、省、市编办有关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的文件规定,结合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实际,制定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履职尽责情况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和评分细则,明确了考核的主要内容、方式和步骤及考核结果的运用。
考核方案和评分细则的制定,使考核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确保考核中对各机关事业单位的主要职责是否切实有效履行做出科学合理的评价。通过考核,将有力促进效能建设与机构编制管理联动,切实提高各机关事业单位的履职尽责水平,进一步增强机构编制管理意识,推动机构编制工作不断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