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屯溪区四措施加强机构编制日常管理

访问次数: 1423                        发布时间:2013-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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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市屯溪区紧紧围绕深化体制改革和创新管理,加强编制资源整合,充分挖掘潜力,妥善解决严格控制编制与满足事业发展需要的矛盾。

一是行政编制总量控制。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明确要求外,各部门不再增加行政编制,职能调整和任务增加的部门,所需编制主要通过内部整合和调剂解决。

二是事业编制严格控制。在核定事业编制,既考虑社会事业发展的需求,又考虑财政的承受能力,实行动态管理。国家已有定编标准的,从紧从严核定;没有定编标准的,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合理定编。新设置或现有事业单位确需增加编制的,应通过内部整合和调剂解决。

三是领导职数加强管理。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的领导职数,严格按照 “三定”文件执行,不得自行调整和变更,不得超职数、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

四是编制外用工计划审批管理。因职能调整、人员结构性矛盾等因素需要补充人员的,应通过系统内部整合和调剂解决。确需增加的,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待审批后方可聘用。积极探索服务外包、项目补贴等公共服务模式,切实减轻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