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2008〕39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扩权试点工作,推动全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在第一批12个试点县的基础上,增加蒙城县、萧县、五河县、颍上县、全椒县、凤阳县、天长市、霍邱县、金寨县、含山县、和县、郎溪县、青阳县、怀宁县、枞阳县、宿松县、望江县、休宁县等18个县(市)为第二批扩权试点县(市),有关政策比照第一批试点县(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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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扩权试点工作,推动全省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省政府决定,在第一批12个试点县的基础上,增加蒙城县、萧县、五河县、颍上县、全椒县、凤阳县、天长市、霍邱县、金寨县、含山县、和县、郎溪县、青阳县、怀宁县、枞阳县、宿松县、望江县、休宁县等18个县(市)为第二批扩权试点县(市),有关政策比照第一批试点县(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