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宣州区规范发布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公告

访问次数: 918                        发布时间:2013-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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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全社会对事业单位的监督力度,保护事业单位合法权益,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及省、市编办关于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年度报告有关工作的相关要求,宣州区于2013423在区编办主网站上规范发布了“宣城市宣州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1-4号,针对全区事业单位的年检、变更、设立、注销情况面向社会进行了公开。

一是公告内容规范。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对事业单位提交的年度报告内容进行了认真审查,审查项目包括遵守国家法律规范和有关政策、机构编制执行情况等十八项具体内容。全区155家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审核合格,其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延长一年;对9家事业单位法人12项登记事项核准变更;进行7个事业单位法人进行设立登记公告,8个事业单位法人进行注销登记公告。

二是公告时间统一。自省、市编办开展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年度报告工作以来,宣州区始终走在前列。为避开3月底年检高峰期,错开网络申报堵车现象,区编办早部署、定节点、多催办,确保登记管理公告按时公开。

三是公告载体具体。全区事业单位机关法人年度报告全部在区编办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内公告,登录区编办网站首页就可以方便的查询全区所有事业单位相关事项,使社会公众能得到准确、权威的事业单位信息,有利于对事业单位活动的社会监督。(区编办  强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