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机关事务管理文件精神,今年4月,经区编委会审议、区委常委会同意,宣州区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隶属关系由与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调整为与区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对该局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数、编制来源、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设置的调整,为加强宣州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区编办 叶世祥)
访问次数: 1085 发布时间:2013-04-24 [字体:
大
中
小]
|
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和省、市有关机关事务管理文件精神,今年4月,经区编委会审议、区委常委会同意,宣州区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设置进行了调整,将区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隶属关系由与区委办公室合署办公调整为与区政府办公室合署办公,对该局的领导职数、人员编制数、编制来源、主要职责进行了明确规定。通过对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设置的调整,为加强宣州区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区编办 叶世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