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

访问次数: 977                        发布时间:201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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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近日,来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来安县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实施方案》,决定2013年在全县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活动主要内容为:

清理行政执法主体。县编办、县监察局、县法制办联合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各行政执法部门的执法主体进行清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执法主体报请县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执法主体,不得行使行政执法权,财政部门不得核发罚没票据。

清理行政执法人员。各行政执法单位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清理,对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核发行政执法证件,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对已经申领行政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名单通过网站向社会公布。

梳理行政执法依据。各行政执法单位,要对本单位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职权进行全面梳理,汇编执法依据目录和行政职权目录,绘制执法流程和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经县编办、县监察局、县法制办、县政务公开办审查后向社会公布。 

县政府对行政执法规范年活动中任务完成好的行政执法单位将给予通报表彰,对没有按要求、按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并将作为依法行政的考核依据。(来安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