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编办实行督查督办制度,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访问次数: 1306                        发布时间:2013-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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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六治”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推进机构编制重点工作落实,近期,滁州市编办实行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制度,全力推进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明确重点内容。将省编办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市编委重大决策,上级考核内容、目标,市委、市政府督办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提案,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等纳入重点工作督查督办内容。

  二是规范工作程序。先后下发了多次通知,明确了督查督办工作的程序、内容及方法,按照“责任明确、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重要事项重点督办、紧急事项跟踪督办、疑难事项反复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确保各项工作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办好。

  三是严格责任落实。按照督查督办内容分别建立台账,并结合各科室及个人月度工作计划和周工作计划,全面将督办事项内容和主要工作明确分配到具体科室、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实行列表式管理,每月末调度一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公开核绩、评绩、亮绩。通过层层落实责任,促使全体人员把精力都放在抓工作落实上来,出实招,聚合力,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