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更好服务裕安经济,区编办结合自身实际,以 “三项制度”和“一个系统”强化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
一是机构编制管理册制度和编制审核通知单制度配套使用。用人单位人员进出、科级干部任免,必须持《机构编制管理册》先到机构编制部门开具《编制审核通知单》,办理编制核准使用手续后,方可到相关部门办理人员招录、调配、核拨经费等手续。《管理册》和《通知单》的配套使用,有效遏制了超编进人和混编混岗等现象发生。
二是强化机构编制核查制度。结合实名制信息库,定期组织开展机构编制核查工作;同时加大对“12310”举报电话的受理力度,联合组织、人社、财政、监察部门集中查处在编不在岗、冒领财政工资案件;印制《裕安机构编制督查》信息简报,并将简报呈送至区编委领导和区直有关部门,从而推动监督检查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实时更新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为充分发挥实名制信息系统作用,保证实名制系统时效性,我办规定实名制系统必须即时更新,当机构编制或人员发生变化时,工作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将实名制系统及时更新到位,以期更好发挥的实名制系统的基础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