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编办“三定一优化”加强责任建设

访问次数: 873                        发布时间:2013-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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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效能,合肥市庐阳区编办牵头对全区各单位职责任务进行了梳理,研究审定《岗位责任书》,通过“三定一优化”,建立起权责统一、职责明确、精简高效的责任体系。

一是依编定岗,总量控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结合各单位“三定”方案,对现有岗位进行了集中梳理,规范岗位名称,核定岗位数量,明确定岗要求。结合区情实际,设置了领导岗、部门负责人岗和工作人员岗,岗位数量原则上不超出核定的单位编制岗位数,并对公安挂职人员、城管协理员设岗情况进行了统一规范,以确保单位职责、目标任务能够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

二是以岗定责,责权统一。对各单位“三定方案”明确的职责和年度工作任务作进一步细化和量化,按照“层级清晰、职责明确、标准细化”的原则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使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具体职责、标准要求清晰明了,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的职权划分科学合理、衔接有序,责任与权力、义务相互统一,在全区范围内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一级抓一级落实的责任体系。

三是以责定人,人岗相适。按照“在编人员为主体、其他人员为补充”的要求,结合现有工作人员职责分工,重新为每个岗位设定责任人,并充分考虑能力特长和个人特点,调整优化部分岗位,以增强人岗匹配度,并以《岗位责任书》的形式加以确定,实现了“编定岗、岗定责、责定标、岗择人”。

四是优化流程,提升效能。在定岗定责和定人的基础上,对现有工作流程实施优化再造,特别是将对外服务事项进行梳理,制订工作流程图,绘制流程表,重点明确办理步骤、所需材料、办结时限等内容,使岗位责任无缝链接,工作程序简明严密。此外,还进一步完善了配套制度,加强对失职失责的追究,保证工作人员严格规范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