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按照滁州市统一部署,市编办认真组织开展了党政干部住房专项清理工作。
此次专项清理的范围包括编办机关在职干部和所属二级机构人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的基本情况;本人和配偶参加房改、享受保障性住房情况;本人、配偶和共同生活子女买卖土地、自建房和建设、出租、出售、购买“小产权房”情况等。
为确保清理工作有序有效推进,市编办迅速行动,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并召开专门会议对此项工作作了动员部署,要求干部职工主动参与、如实报告。市编办对个人报告的内容进行了逐一核查,未发现一例违规建房、多占住房、出售或出租“小产权房”和非法享受、买卖经济适用房或保障性住房的行为。 (滁州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