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干部房地产信息登记报告工作的通知》(花清房办〔2013〕1号)精神,马鞍山市花山区编办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地对本单位干部参加房改、享受保障性住房、买卖土地、自建房和建设、出租、出售、购买“小产权房”等住房情况进行了清理。
一、加强组织领导。接到《通知》后,该办积极行动,在本单位传达学习了《通知》精神,并要求将通知精神一并传达给各自配偶,积极配合完成清房工作。成立由主任担任主要负责人,编办工作人员为成员具体负责的清房工作小组,进一步明确责任,强化措施。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通知》要求,该办清房工作严格实行干部个人申报、承诺和组织审核的办法进行。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主持会议集体审核,严格把关,并确定上报公示名单。
三、实行公示制度。在上报区清房领导小组办公室之前,该办将清查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经过严格审核和清理,该办所有干部住房情况均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