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的作用,南谯区结合实际,建立了《机构编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旨在通过规范组织行为,发挥职能作用,完善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机构编制管理协调配合的工作体系。
联席会议制度分为总体要求、工作职责、工作任务和会议制度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联系会议由分管机构编制工作的领导牵头,机构编制部门承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和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参加,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召开)。
(南谯区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