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宁县完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机构设置

访问次数: 1356                        发布时间:2013-05-20

[字体: ]

进一步加强流浪乞讨人员救助能力建设,近日,休宁县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意见》(皖政办[2012]58号)要求,设立了休宁县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该机构为县民政局下属股级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定编4名,与县社会福利院合署办公,主要负责本辖区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并按规定执行跨辖区流浪乞讨人员特殊困难救助对象的接收、护送等任务。

加强和改进城镇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是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也是休宁县今年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皖政办[2012]58号文件下发后,休宁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召集民生办、发改、国土、规划、环保等部门召开专题推进会,就救助站项目建设的各项工作进行部署。目前我县已完成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项目的前期规划、设计、征地和机构设置等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完成项目土建工程,20146月底前建成并投入使用。(休宁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