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出台《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流动管理的意见》

访问次数: 1175                        发布时间:2013-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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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教师流动管理,长丰县编办和长丰县教育体育局等相关单位结合本县实际,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流动管理的意见》。

一是《意见》对县内教师逆向、顺向、平行流动和外地调入等情况的条件、方式和流动程序等都作了具体规定和详细说明,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才由编办提交编委会研究。

二是《意见》中明确规定了申请辞职、脱产考研和脱产进修等情况,并作了明确说明,规定凡是擅自离岗,按程序予以辞退。

三是结合本县当前情况,《意见》规定了流动人员综合评价加分因素,对优秀教师和偏远乡镇教师流动给予优先考虑,既体现优秀又鼓励、引导教师到艰苦地区努力工作,并附有《中小学教师流动人员综合评价获奖加分细则》,详细规定了各项加分细则和规定。(长丰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