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加强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和队伍建设,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更好地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宣州区编办在2009年核定的全区各类公办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总量控制、统筹兼顾、因地制宜”原则,依据皖政办[2009]3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结合在校学生数增减变化情况,兼顾学科结构、区域分布、农村教学点等因素,重新分类核定了全区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
自今年初以来,宣州区编办根据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全区中小学校教师资源均衡配置的有关工作部署,会同区教体局、人社局在前期大量调研、广泛沟通和细致分析的基础上,本着破解难题,严格执行标准;统筹兼顾,优化教育资源配置;确定编制结构比例,适应现代化教育教学需求三项工作要求,完成了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重新核定工作:一是保持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不变。明确核定全区公办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仍维持现有基数不变,只对学校编制数进行调整。二是适当预留部分编制用于新建、改扩建学校(幼儿园)和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以进一步优化全区教师资源配置。三是重点调整城区周边农村学校和城区中小学的教职工编制,缓解教师资源配置不均衡的问题。在不突破现有编制总额的前提下,以区教体局2012年度学生统计年报为基数,结合2013年度拟招生计划,参照省定核编标准重新核定了43所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满足了城区新扩建学校秋季招生、新增课程设置和特色教学的需要,有效缓解了城区中小学班级容量过大和上学难问题。
今后,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上每3年重新核定一次,不断健全和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