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镜湖区探索环卫作业市场化,推进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

访问次数: 1635                        发布时间:2013-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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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境卫生事业是一项公益事业,它是一个城镇经济发展水平和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原先镜湖区环卫管理模式为管干结合,环卫作业质量和效果无法保证。这种环卫作业模式已经落后于城市发展的需要,因此,实行环卫改革,推行环卫作业市场化是必然的趋势,是打破事业单位传统的行政管理机制,建立起适应市场要求的运行机制,实现环卫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

    2013年1月1起镜湖区所有主要道路和3月1起背街巷及无物管小区的环卫清扫、保洁全面实行市场化运作。在镜湖区委、区政府的支持下,在市市容局的指导下,镜湖区环卫所与各承包道路保洁有限公司签订了道路清扫、保洁承包合同。具体的方式是将有关环卫业务的工作量和相关经费测算后,由各个标段的中标公司进行承包经营。在责任人的职责范围之内,各承包公司进行自主管理、自主经营。各承包公司对环卫所聘用的一线环卫工人1496人全部接收,并做到“工资不变,福利待遇不变,岗位不变”,签定了劳动用工合同和聘用协议,为符合条件的职工购买社会保险,不符合社保的职工购买意外伤害险。环卫所作为主权单位,在业务上对各责任承包方进行培训、指导、监督和考核,考核结果与经济挂钩;还成立了“职工服务中心”,接受和处理环卫工人的投诉,保障环卫工人的利益。

    镜湖区环卫作业实行市场化,是推动环卫管理质量质的飞跃,使政府的投入在科学管理中产生最大的效能,更有效地为社会服务的重要举措。只有管理机制活了,奖罚措施落实到位了,作业质量标准提高了,我区的环境卫生面貌才能有根本性的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