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集中回复29条网友留言

访问次数: 8143                        发布时间:201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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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安徽省委书记留言

 

人民网北京530电(记者杨伊)昨日,安徽省各地集中对一批网友给省委书记的留言作出回应,共计29条,涉及环境污染、棚户区改造等多项问题。其中,一名网友反映煤矿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网友称洗煤厂的污水直接排放到河里,导致河水都变黑;每天拉煤车经过和小洗煤厂生产,整天“云”山“雾”罩的。

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安徽省阜阳市委在回复网友时指出,颍上县乡两级领导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污染问题,已多次与刘庄煤矿召开协调会,研究搬迁事宜。为把群众受污染程度降到最低,近几年古城镇党委、政府采取了协调矿方加宽增修了地销煤路、配备送水车坚持每天将自来水送到群众门口等措施。相关单位部门也将积极与矿方协商,努力争取毛小庄、小赵庄村庄整体搬迁项目,力争实现早日搬迁,还群众一个天蓝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国投新集在颖上县古城镇建了一个刘庄煤矿,只丛刘庄煤矿建成以来,把古城镇毛圩村小赵庄严重污染煤矿的瓦斯几煤矿生活污水都往我村庄排放,附近的小洗煤厂把我村庄包围起来了。洗煤厂的污水也往河里排。导致河水都变黑了。村里没自来水。村民吃的是打的井水,压水井压上来的水有异味,村民几年来每天生活在煤尘中:“‘吃饭盖着碗,出门捂着脸,一年吃掉一块预制板;小赵庄的主要出路,同时也是矿拉煤和拉矸石的主要出路’每天拉煤车经过和小洗煤厂生产,整天‘云’山‘雾’罩。” 水被污染、空气肮脏,不适宜生活,村民被逼无奈了,张书记你也与心不忍吧这样下去村民的身体健康无法保障。期待领导关心民生和我们的心声,早日把我们搬迁出去,远离煤尘飞扬的日子。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316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刘庄煤矿严重污染周边环境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有关负责同志及时批转颍上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毛小庄紧靠刘庄煤矿生产区西侧院墙,群众原先出行的村内道路被煤矿改建为地销煤路,路两边有多家小洗煤厂。从调查情况看,刘庄煤矿污染问题确实严重。一是水污染。刘庄煤矿的生活和生产废水直接通过庄内的生产沟渠外排,造成附近的沟、河水是又黑又臭,群众的生活用水成了问题;二是空气污染。由于往来拉煤车辆繁多,群众即使整天关门闭户,屋内也会落下厚厚的煤灰,洗过的衣服更是无处晾晒;三是垃圾污染。刘庄煤矿的生活垃圾没有经过处理便随意倒在路边,群众对此意见很大。四是噪声污染。过往车辆的噪音和矿内的机器声严重干扰着周边群众的正常生活。在这种环境下生活,群众不仅生活不方便,而且也不利于身体健康。为此,毛小庄和小赵庄的群众多次向矿方及当地政府强烈要求搬离此地。二、进展情况颍上县乡两级领导高度重视群众的合理诉求,多次与刘庄煤矿召开协调会,研究搬迁事宜。为把群众受污染程度降到最低,近几年古城镇党委、政府采取一些有力措施:一是协调矿方加宽增修了地销煤路,解决道路不平运煤车辆煤石洒落污染及路面狭窄群众出行受阻的问题;二是责成工贸公司与运输公司新购置一台洒水车、配备专门人员负责地销煤路的洒水工作;三是安排运输公司对运煤车辆进行严格管理,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确保车辆在地销煤路慢速行驶并不准胡乱鸣笛;四是配备送水车坚持每天将自来水送到群众门口,解决饮用水问题。当前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古城镇政府加强与矿方的沟通,让矿方从大局的高度重视群众反映的问题,并积极加以解决,同时引导群众文明维权,合理反映诉求; 2、环保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刘庄煤矿建设高标准的垃圾处理厂和污水处理厂,切实消除源头污染,承担社会责任; 3、工商、环保、水务等部门应在当地政府的配合下,对煤矿周边的洗煤厂进行检查整顿,依法规范经营行为; 4、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积极与矿方协商,努力争取毛小庄、小赵庄村庄整体搬迁项目,力争实现早日搬迁,还群众一个天蓝水清的生产生活环境。中共阜阳市委 2013524

【网民留言】

阜南县在城北政务新区建设新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大楼,体育馆等建筑,都是几千万的大工程,都10多层的高层建筑,确实很漂亮,很雄伟,但在县政府西边500处,还有原麻纺厂家属院、原橡胶厂家属院、苗圃家属院等棚户区,还都是建于八十年代,主要以砖木结构为主破旧砖瓦房,部分建筑为砖混结构,房屋抗震性能差、安全隐患大,布局散乱,基础设施不完善,无给排水设施,居住环境差,是城区范围内脏、乱、差问题较为突出的片区。向阜南县政府反应后,县政府回复,“阜南县,暂时无法实施改造此区域项目。待此区域棚户区改造项目具备实施条件后,再列入年度国民经济和发展计划,实施改造。” 试问县领导,这里没有自来水,没有下水道,没有公共厕所,下雨内涝,刮风天垃圾满天飞。请问坐在明亮办公室的领导,你有没有到实地看过,有钱盖办公大楼,无钱棚户区改造。正如2013年2月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在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北梁棚户区居委会主持召开棚改现场会时所言:"棚户区改造要让群众从忧居变宜居,这是百姓天大的事,即使有天大的困难也要做下去。不能一边是高楼林立,一边是低矮破旧的住房”,在阜南县政府大楼西边500处,正是后一句《一边高楼林立,一边破旧的住房》最真实的写照,而两者距离只有500;这里是阜南的西伯利亚,无人问采,这里期盼改造。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37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希望实施麻纺厂等家属院加快棚户区改造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有关负责同志及时批转阜南县委办理,阜南县委立即组织县政府办公室、国土、房产、经信委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开展以土地及房屋现状为主要内容核查。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网友反映的该区域包含原麻纺厂家属院、原橡胶厂家属院、苗圃家属院等13处小型区块,总占地约680亩,其中国有土地11处,集体土地2处,现有住户448户,各类房屋1927间,面积53694.2平方米,大部分建筑为上世纪80年代建设,多数已年久失修,加之基础设施配套较差,排水不便,群众要求改造呼声较高。 2012年底,阜南县政府根据群众要求已将县苗圃列入棚户区改造范围,今年2月份,经阜南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对县苗圃下达了征收决定。目前,完成了调查摸底、协议签订工作,正在进行房屋搬迁及征收工作,预计7月份将正式开工建设。其余区域,阜南县政府将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照成熟一处、改造一处的原则,组织房产、国土、住建等部门人员,按区块分步征求群众意见,力争早日实施改造。中共阜阳市委 2013515

【网民留言】

阜阳市颍东区张北梦室小区在2#楼与4#楼之间原有一片150平方的空地,原小区物业负责人自做主张建了一栋2层小楼,是以自行车棚名义审批和建成的现在被作为居住房屋出售了,请问在集体的土地上私自自建房出售是不是欠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42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颍东区张北梦实小区私自建房出售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有关负责同志及时批转颍东区委办理。颍东区立即安排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经查,张北梦实小区是张北社区张北居民组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发建设的一个小区。一部分还原给本组居民,一部分进行了出售,现仍有部分房屋没有房产证,遗留问题较多。网友反映张北居民组(原小区没有物业,居民组代管物业)2007年在小区2号和4号楼之间的空地上申请建用车棚和老年活动中心。该房屋经社区把关、街道勘察、区市容局核查,原则同意临时搭建车棚25间,建设过程中居民组没有按规定建设,后建成两层,约150平方米房屋,区市容局依法对居民组进行了处罚。在该房屋建设前张北居民组已经将所用地的一半转给安继海,房屋建好后,居民组和安继海各一半。小区新的物业管委会成立后与居民组对该房屋产生纠纷,物业管委会并向颍东区法院起诉,要求居民组停止侵权,对房屋确权,法院分别以【2009】东民初字第929号和【2010】东民初字第0196号驳回原告起诉。 中共阜阳市委 2013524

【网民留言】

阜阳市颍东区张北梦室小区在2#楼与4#楼之间原有一片150平方的空地,原小区物业负责人自做主张建了一栋2层小楼,是以自行车棚名义审批和建成的现在被作为居住房屋出售了,请问在集体的土地上私自自建房出售是不是欠妥。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42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颍东区张北梦实小区私自建房出售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有关负责同志及时批转颍东区委办理。颍东区立即安排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现将调查情况回复如下:经查,张北梦实小区是张北社区张北居民组在上世纪90年代中期开发建设的一个小区。一部分还原给本组居民,一部分进行了出售,现仍有部分房屋没有房产证,遗留问题较多。网友反映张北居民组(原小区没有物业,居民组代管物业)2007年在小区2号和4号楼之间的空地上申请建用车棚和老年活动中心。该房屋经社区把关、街道勘察、区市容局核查,原则同意临时搭建车棚25间,建设过程中居民组没有按规定建设,后建成两层,约150平方米房屋,区市容局依法对居民组进行了处罚。在该房屋建设前张北居民组已经将所用地的一半转给安继海,房屋建好后,居民组和安继海各一半。小区新的物业管委会成立后与居民组对该房屋产生纠纷,物业管委会并向颍东区法院起诉,要求居民组停止侵权,对房屋确权,法院分别以【2009】东民初字第929号和【2010】东民初字第0196号驳回原告起诉。 中共阜阳市委 2013524

【网民留言】

张书记: 您好!关于农村道路的建设我想向您说几句。希望得到您的关注。 宿州市解集乡"村村通"工程已经过去了好几年,全乡几乎都通上了水泥路面。但如今早修的水泥路路面已经毁坏严重!。毁坏的路面没有给出行的村民造成太大影响,据了解解集乡南部"村村通"水泥路面宽度为3.5,因路面较狭窄给出行车辆造成不便。特别是解集乡前解村山岗路段较狭窄,曾经出现多次车辆刮擦翻下山坡。还有巍山村采石场门口90度大转弯,曾在去年发生一起交通伤亡事故。这两处路段是事故易发路段。希望政府部门切合现场,给予路段合理改道、加宽等措施,避免事故再次发生。希望得到有力解决,建设一条平安大道,造福一方百姓。

答复意见:

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1、关于水泥路面窄的问题,已要求埇桥区解集乡政府硬化路肩,扩大行车路面。 2、关于路面毁坏严重的问题,埇桥区解集乡政府正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对重点路段进行修复。 3、关于巍山采石场门口路线弯度大的问题,埇桥区解集乡政府正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中共宿州市委 2013527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张书记,您好!我是赛涧回族乡淮委拆迁户的农民。我代表几十户农民在伤心无奈中向您求助。03年发大水,我们舍小家保大家。炸坝行洪损失了蔬菜、大棚、鱼塘、牛羊无处可养。04年三湖连围,大坝加固拆掉我们的房屋。至今9年还有几十户没有安置住房,长年在外打工无家可归。在家的老人数百次去村乡交涉安置房屋,但他们总是推推拖拖。作为地方官不为地方百姓着想,把老百姓不当人看,让叫人伤心欲绝。这些年给我们精神、经济都带来很大的伤害。有的谈婚论嫁因没有住处而导致婚姻破裂失败。每逢年节一家老小不能团圆。老人家泪流满面,有几位老人到临终前都没能和儿孙团聚。也没看见迁移房,却死在碎砖烂瓦房中,使人伤心痛苦。请省委张书记帮助我们寻回安置一个家。谢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421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颍上县赛涧乡拆迁户安置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有关负责同志及时批转颍上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03年,颍上县遭受了特大洪涝灾害,唐垛湖炸堤行洪。为改善湖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保护淮北大堤安全,国家启动了姜唐湖连圩蓄洪区加固工程。颍上县水务局和赛涧乡政府负责拆迁户的安置工作,应安置40户,已安置12户,其余28户计划安置在菜市安置区。按照当时国家政策,每亩土地补偿8718.35元,大棚每平方为12元,安置区内房屋拆除户按每人60平方米补偿宅基地,不再补偿钱款,所有补偿款由县水务局直接打卡到户。安置区内王永昌等几户房屋拆迁户要求拆迁的房屋既要补偿宅基地,又要补偿款,与政策不符。因所提要求没得到满足,王永昌等人不让建筑工程队在其已被征用的土地上施工,导致工程处于停顿状态。为使安置户尽快入住新房,颍上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周奉田主持召开了由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题协调会,要求各部门要认真负责做好各自的工作,力争早日施工。目前,赛涧乡政府和县水务局正积极做王永昌等人的思想工作,争取让安置区尽快建成并投入使用。中共阜阳市委 2013524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 我是宿州市砀山县官庄镇刘楼村村民,我有两个女儿,响应国家号召2008年做了节育手术,镇里承诺给办理低保,谁知低保办理了一年后却给取消了,说是重新划分,我们已经几年没有领了。请问政府答应的事怎么可以随便反悔呢,村里面说全部取消了,而镇政府所在村不但没有取消今年反而增加了好多,同在一个镇里我们的待遇为何不同,我们怀疑是村镇府联合贪污,我们相信政府,请您在百忙之中过问一下我们的事,还我们一个公道,我代表刘楼村双女户谢谢您了。

答复意见:

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您于20009242006620分别育有1女,并于200726做了女性绝育手术,鉴于当时家庭情况,根据宿【200820号《关于印发相关部门出台计划生育兼容政策的通知》中对因节育手术丧失劳动能力的计生家庭,实际困难的二女户和独女户,按照临时救助及低保有关规定,优先给予临时救济,享受低保等救助的规定,砀山县官庄镇民政办给予您一家享受了低保待遇。20112月,您夫妇俩外出打工,父亲在家开一小商店,家庭年收入约在3万元以上,根据《安徽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第四条持有我省农业户口的农村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均有权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农村低保待遇,砀山县农村低保保障线标准为每人每年1608元,低于1608元的农村居民,可以享受农村低保待遇,而在20112月砀山县低保审核中,经入户核查,您家庭收入已超过保障线,所以予以取消。鉴于目前只有您父亲一人在家,年老体弱,经砀山官庄镇民政办核查,将给您父亲办理低保。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中共宿州市委 2013527

【网民留言】

我是泾县云岭北贡一名普通老百姓,由于大量开采,原先的青山绿水,现在变的面目全非,家里有句顺口溜,晴天是雾糊,下雨是潮糊,白天石方车一辆接一辆,生态环境就这样被无情的破坏,道路长年辗压变的坑坑洼洼,希望有关部门来管管吧,还老百姓一片蓝天白云吧!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反映泾县云岭镇北贡村环境污染及道路问题,经查,云岭北贡公路是泾县一条重要的对外通道,既是经济运输线,也是红色旅游线,来往车辆较多,导致该路段路面损坏严重。对此,泾县县、镇两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谋划该段道路建设,多次向上积极争取泾烟公路云岭至北贡段道路(以下简称云烟路)升级改造项目。该路全长15公里,现为三级公路,为改善该路路况,该县已安排对该路段按二级公路标准进行升级改造,路基宽8.5,路面宽7,该项目市发改委已批准立项,正在进行土地预审、环评、洪评、图纸设计等前期工作,确保年内开工建设。在云烟路段升级改造项目申报期间,云岭镇采取了有效措施方便群众生产生活:1、从201112月份对北贡街道及灰尘较重地带,购置洒水车对路面进行全天候不定时洒水,并对沿途方解石企业划定责任区,要求企业开展防尘洒水工作;2、于201212月对栗阳街道排水进行了改建,并对局部路段修建了临时排水沟。下一步,泾县县委县政府将继续加大对云岭北贡公路路段超限超载运输车辆的治理力度,加快云烟路段升级改造项目进度;因该路段是市公路局负责管养,泾县将积极协调市公路部门加强管养,保持公路畅通。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2013527

【网民留言】

宿州市市政设施管理处路灯所所长刘XX家里开了一个砂锅店,用的是路灯的电。他的哥哥开有一家洗浴中心(长期有色情服务)用的也是路灯的电,情况绝对属实,特此向张书记反应。

答复意见:

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刘**爱人经营的为老北关砂锅居,其兄刘**经营的为天上人间浴池,均位于宿州市环保巷(邮政局南门)。经宿州市供电公司稽查大队技术人员现场对两经营场所的附近的环保巷和淮海路路灯线路进行查看,没有发现有线路接入两经营场所。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中共宿州市委 2013527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您好,在人民网反映霍邱县东湖小区房产证的事,非常高兴得到您的回复,而且时间很快,网络问政得到老百姓的称赞,全体小区业主非常感谢,您让我们看到了维权的希望。可是我们还有疑虑,希望能继续得到您的帮助,我们将感激不尽。作为小区的业主,前两年我们到住建局去,得到的也是这样的答复,因为住建局是一直这样在拖延我们业主,我们的疑虑是,既然东湖小区是经过住建局批准开发的(因为有建设用地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许可证),那么就说明小区是合法建筑,是在政府的监管下建设起来的。可是1、作为政府部门,为什么在建设房屋时没有发现房屋超建的1860平方米呢?国土、住建部门是否监管到位呢?施工监理单位为什么没有发现呢? 220098月既然就已经发现房屋超建,而且小区业主多次到住建局、信访局去,为什么已经过了四年,都没有找开发商、给业主们一个合理的解释呢? 3、作为开发商的政府管理部门,对违法企业难道就只能是督促吗?开发企业违法、为什么还能继续开发、继续审批项目?真的对开发商没有办法吗? 4、住户们的手续都是合法的,发票是正规的不动产销售发票,到政府部门交的契税、办房产证的钱也已经交了,房屋买卖合同也已经在房产局备过案,住建局以开发商的不配合为借口来牺牲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以此来搪塞业主们,把责任推给开发商,难道作为主管部门就没有一点责任吗?当初业主们到房管局备案时,房管局为何没有告诉业主们房屋超建,办不了房产证呢? 5、没有房产抵押、银行为什么能够为住户们办理贷款呢,难道就不怕住户们违约吗 我们只是普通的农民、普通的老百姓,一辈子辛辛苦苦,挣得一套房子,而且还外债缠身。我们遵纪守法,一直通过正规渠道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我们只想拿到属于我们自己的房产证,别无他求,希望领导为我们做主,祝您工作顺利,合家辛福。我们会感激您一辈子。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51,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再次反映霍邱县东湖小区办理房产证有关问题,我们要求霍邱县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霍邱县住建、国土等相关部门已对东湖小区开发企业进行了查处,并多次约谈违规开发企业负责人。目前,开发企业已经接受处罚,待履行完相关手续后,将于6月底前为小区业主办理房产证。 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2013524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 我是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东方商城的被拆迁户,名叫蔡寅初,电话13866772926 20084月为了配合市政府大建设工程,我原有的东方商城一楼沿街商业门面房被拆迁。当时所签回迁协议:1、按照被拆房屋性质、建筑面积、所在楼层就近拆一安一2、拆迁期限为18个月。3、安置地为东方商城。 在漫长的5年等待回迁分房时间里,我无数次到合肥市瑶海区明光路街道和相关部门走访,询问到何时分房。最初街道不分房称是因为用于回迁安置的14层面积不够分,于是我们在20126月到合肥市信访局反映情况,会后街道讲市里把第五层拿出来了,有利于我们的分配安置工作,并保证7月就可以分房了。但是明光路街道就是不分房,在随后的大半年里,我们又多次无奈的到相关部门反映街道还是不分房的问题,为此市里又拿出第67两层出来(我到合肥市建投和合肥市重点局了解,他们已经把17楼交付给了相关部门),我们想这样应该可以分房了吧,街道终于在2013417分房了,但是结果是没有一楼沿街商业门面分给我,街道称一楼回迁安置面积不够分,不能按回迁协议回迁安置,回迁安置总共只用了13层楼,那47层楼用到哪里去了呢?可以公开吗?东方商城拆迁恢复楼应首先安置的是原东方商城被拆迁私有商业门面,可是我却看到南边一楼沿街有近700平米的街道所称的消防门厅扣下了,并没有用于回迁安置。但在 2013年元月我看到被扣下的700平米却有一部份不知是租还是卖给了合肥市华泰证券公司,并且在20133月就已经开始营业了。 整个回迁安置流程本不是我一个小老百姓应该关心的问题,但街道总不能把我们放在一边迟迟不解决吧,当时所签的回迁协议到底算不算数?我的要求很简单,希望按协议把一楼沿街的36.23平米面积分给我,这样事情不就解决了。 恳请领导体察民情,从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希望相关部门按照回迁协议尽快安置解决,谢谢!另附材料: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3,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市瑶海区东方商城回迁安置情况。瑶海区回复如下:您反映的被拆迁门面房位于原东方商城一层,面积36.23平方米 1、关于未能一层安置情况。因规划调整,该恢复楼一层楼层面积与应安置面积不符,导致无法足额安置,且您交房时间靠后,一层能安置的面积已被其他提前交房的业主选走,因此,您户未能在一楼安置。根据政策规定,您户可上跨二层按照1:1.3增加面积安置,或按照现行评估价2.2万元/平方米补偿。 2、关于迟迟不分房情况。主要原因是:该恢复楼由货币化安置变更为原地实物安置,办理土地收储、规划设计、土地平整等手续花费了较长时间;建设单位中途因故变更,影响了工程建设进度;因恢复楼一层楼层面积与应安置面积不符,造成回迁安置延期;应拆迁户要求,分割一层大厅商铺、安装中央空调等耗时过长。 3、关于“47层楼分配情况。该恢复楼1-3层主要安置个人回迁户,4-7层主要用于安置单位回迁户。 4、关于700平方消防门厅未用于回迁安置情况。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高层恢复楼建筑必须有安全疏散区和办公区。该恢复楼一楼有600平方米,规划设计为消防疏散场所、消防设备监控室及治安办公室等。感谢您的留言!合 肥 市 2013524

【网民留言】

尊敬的安徽省委张宝顺书记您好,我是青岛啤酒厂【驻安庆】一名业务员。今年春节前夕,安庆市迎江区一公安派出所在处理该辖区先锋巷胜成烟酒店王某涉嫌故意伤害【造成被害人残疾】一案时不了了之。经过了解,该派出所当时已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后来不知为何原因被撤销,为此,我谦以我个人及一个普通公民和一个知情者的名义,强烈要求相关部门及时调查处理此事,望予支持。谢谢。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您好!您于201354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迎江区先锋巷一刑事案件不了了之的问题,市公安局已要求迎江公安分局予以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2013131,您通过110报称自己被人拿刀砍伤,人民路派出所立即出警现场并开展调查取证工作。25,经市公安局法医技术鉴定中心鉴定:您的伤情已达轻伤以上(含轻伤)《安公(法医)检验字〔2013〕第1号》。26,迎江分局将此案为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并责令犯罪嫌疑人先行支付您住院期间医疗费用壹万元。28,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取保候审),因您的伤情鉴定没有正式鉴定结果,无法起诉,办案民警已将此情况告知了您本人。226,您聘请的律师到人民路派出所了解了相关案情,办案民警根据规定向其提供了相关案情及材料。并将三个月以后才能做正式鉴定的情况告知该律师。54,办案民警电话告知该律师,请您携带病历及有关资料到安庆市公安局法医技术鉴定中心进行损伤程度鉴定。57,办案民警带您到市公安局法医技术鉴定中心进行鉴定,但因您体内植有医疗辅助材料,目前不能作鉴定,需等一年后取出医疗辅助材料才能作鉴定。下一步,迎江公安分局表示将根据其伤情鉴定结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理。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 2013523

【网民留言】

张书记: 您好!我是来自外地经商的生意人。当我回到家乡解集乡的时候,我看到的一幕很令我大吃一惊!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我想反映我们解集乡行政村建设警务室一事,希望能够得到书记您的关注。我们如今生活在这个法律健全的社会里感觉很幸福,很希望农村的法制观念能够增强!只有地方治安严格了,地方百姓生活才能够和谐稳定。宿州市解集乡村级警务室,工程建设十分简单。主要"建设"在学校、村委会、紧靠路边的房屋。只需要挂上警务室牌子单位就成立了。最牛的是解集乡大灵山村警务室坐落在解集乡巍山村庄中间,利用破旧、已经拆除过变压器的变电房,而且存在安全隐患的变电房为警务室,现已挂牌使用。据了解,警务室根本没有见过警务人员来过…… 解集乡村级警务室为何建设的这么贫苦?是资金不到位还是临时借用存在安全隐患的变电房为治安岗位?为何宿州市解集乡警务条件这么落后?。希望张书记给予高度重视农村警务的发展建设。

答复意见:

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的留言后,我们十分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查,埇桥区公安分局要求全区各派出所务必于201211月底建成村级警务室,解集派出所经向解集乡党委政府汇报,并协调各村级组织,决定利用各村现有资源将警务室建在村部或学校保卫科。您反映的大灵山村,由于村部用房紧张,故将大灵山村警务室建在了村中间的原变电房内,现场查看该房无安全隐患。您反映解集乡各警务室无人值守情况,经查,派出所对警务室管理是每个工作日早八点点名后,即把警务室人员下到各警务室开展巡逻防范、入户查访等服务群众工作。没有发现警务室人员不在岗现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诉支持!中共宿州市委 2013527

【网民留言】

张书记:自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下发以来,我们这里(阜阳市颍泉区农村)的个别农户想抓住机会大量流转群众手中的基本农田,很多群众对此相关问题认识不够,又怕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失,特请教下述问题:从群众手中流转的大量基本农田种植农作物,流转合同期限是多久为宜?(因群众和村集体土地本轮承包期尚余十一年时间)流转土地多少面积,才可以获得政府相关补贴资金?群众手中的土地流转出后、还能得到当前的种粮补贴吗?如果个别人流转了群众的大量田地,不种植农作物而用于搭棚、垒舍、挖坑、养殖、修建厂房、用于非农业项目,政府应怎样管理他们?群众是否有权不流转他们?建议政府在群众流转土地时积极主动而为,积极保护群众利益,打击老赖们非法强制流转群众手中的农田、又防止他们利用政策、项目套取国家资金、资财、不按合同及时兑现应付群众的租金,使国家、群众遭受损失!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56给省委书记留言咨询颍泉区土地流转相关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有关负责同志及时批转颍泉区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一、关于流转合同期限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土地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也就是从目前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期限最长不能超过10年。用于农业种植开始签订土地流转合同的期限一般在3-5年,以后续签合同可适当延长;发展设施农业生产,开始签订的土地流转合同一般是5-10年,以后可适当延长。 二、关于流转土地政府相关补贴资金问题 根据《阜阳市鼓励支持规模经营发展现代农业暂行办法》(阜政办[2012]25号)文件规定:连片流转耕地100亩以上,流转期限3年以上,每亩地可获得30元市级财政奖补资金。区级按照市级财政奖补资金进行1:1配套奖补。三、关于群众在土地流转后,能否享受种粮补贴问题 省相关惠农政策规定:谁种地、补给谁,给农户种粮补贴。《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皖政[2009]13号)文件第二十条规定:国家各项惠农补贴按中央和省有关文件规定由土地流转双方协商,协商结果在流转合同中加以明确。因此,农民能否得到种粮补贴,要看土地流转双方协商结果,按土地流转协议规定执行。四、关于出现流转田地不种植农作物而用于非农业项目等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农村土地流转应遵守:平等协商、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流转的土地不得改变所有权的性质和农业用途;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颍泉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第47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操作,并要求有关单位对土地流入方的资质、资金实力、技术水平、经营管理能力和履约能力严格审核和监督,确保按合同及时兑现,避免群众的利益遭受损失。中共阜阳市委 2013527

【网民留言】

滁州市大王中学,所有房产均公有,现教师宿舍拆迁,不对教师作统一安置补偿,而是违规违法操作,将房产确权给个人,谁占有多少就多少,旧时占用公物越多现拥有越多:两个校长(其中一个已调出多年,房子却仍占有多年)、工会主席、后勤主任、会计、安保主任···自己给自己确权,还成立确权小组,给别人确权···多次向上级反映无果。请问省长,这样的事情任其发展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征迁安置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滁洲市大王中学现有在编教职工49人(含7名退休教师),其中在学校有住房的教师42户。大王中学教师住房都是学校在不同时期分配的住房,按照当时校园内住房不进行房改的要求,在学校居住的教师住房产权全部归学校所有。此次苏滁产业园建设征迁,对公有住房的住户不予安置,但考虑到大王中学教职工的切身利益,经南谯区有关部门研究,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决定参照当时滁洲市公有住房改革的相关政策对大王中学教师住房进行房改,把房屋出售给教师个人。前期同一地块的大王粮站、清流河二期房屋征迁、南谯区的陶瓷厂都采用相同办法。在教职工住房确权工作中,南谯区政府成立了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任组长,分管副区长任副组长,住建、国资、金融、教育、监察等有关部门参加的确权工作领导小组。所有涉及到教职工住房的面积、房龄、工龄全部进行公示,先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初审,最后经领导小组会议逐一审核研究确定。目前经领导小组研究已对30户教师住房进行确权,12户不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住房未予确权,房屋由学校收回。在确权工作中,为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在参照房改政策的同时,又进行了提高,一是由原滁州市房改公有住房出售价630/,提高到800/㎡;二是确权的对象必须是19981231日前入住公房的教职工,取消福利房以后入住的公房一律不予确权;三是夫妻双方均没有享受过福利房待遇的教职工;四是在大滁城建设中没有享受过拆迁安置的教职工。综上所述,未发现网友您反映的违规操作,学校领导班子自己给自己确权,前任校长调出后仍然占有房子的情况;要求对全体教师统一进行安置补偿目前不具可操作性。中共滁州市委 2013527

【网民留言】

尊敬的省委张书记: 我购置的由蓝鼎集团建设的观湖苑小区19-2808房,2010年交房。今年3月份出现了外墙面玻璃窗的一块玻璃自爆。可是业主到物业反映,都3个月了,眼见那么危险的随时会坠下伤人命的碎裂玻璃,物业就是不予更换。3月中旬业主通知物业现场查看,并进行了拍照,当场物业说是玻璃自爆(租房人可证明),物业不管;3月下旬业主再到物业办投诉,物业又以门窗质保期是二年,已过了质保期,不承担赔偿;47叫我找赵经理他说等待研究;49叫我找李经理,我提出以门窗质保期是二年或玻璃自爆来推脱不管都是不符合政策的,李经理说向上级反映;411,我又向蓝鼎客服中心投诉,仍是推脱;现在已是5月,他们想拖拉了事!!! 安徽省委书记张宝顺指出:关系民生的事再小都是大事。 一、希望诚和物业立即更换玻璃以免伤人,若因此造成一切伤害由诚和物业承担;因为物业从3月推脱到4月,今至5月,租房人提出住宅不安全,拒付这期间的房租费、物业费,此责任因物业造成要承担赔偿:3个月房租费3*2000=6000元,6个月物业费6*123=738元;造成业主3个月多次交涉的误工费等3000元;合计9738元;(至使业主精神受到了极大伤害,精神伤害赔偿姑且不说) 据了解,蓝鼎集团众多住房出现质量问题,我的房子几年来就屡出质量问题,其中有层层转包、建材不达标等违规乃致腐败问题。 我们老百姓是弱势群体,向张书记投诉是被逼的,期待问题尽快得到解决。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6,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市观湖苑小区住宅外墙玻璃自爆,物业公司不予更换,以及房屋质量问题。市城乡建委、房产局回复如下:经查,您的房屋192808室于20101月交付使用。20133月,您家的次卧室外墙窗户玻璃爆裂,您多次向小区建设单位安徽蓝鼎置地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鼎公司)、物业公司反映。蓝鼎公司、物业公司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四款规定,认为该窗户玻璃已超过质保期(2年),不在保修范围内,不予保修。515,经市建筑质量监督站牵头协调,蓝鼎公司同意更换爆裂玻璃。目前,需更换的玻璃正在定制。 20117月,蓝鼎公司与您就房屋空鼓、墙体开裂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蓝鼎公司一次性补偿您自行维修费、维修期间的房屋租金、误工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7480元,后期相关维修工作由您自行处理,并签定了书面协议。您反映的小区众多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对该小区的质量投诉进行了全面梳理,20121月至今共6起,蓝鼎公司均进行了处理;未发现您反映的层层转包、建材不达标情况。 您反映的经济赔偿、权益受侵害等情况,建议您与蓝鼎公司协商或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感谢您的留言! 合 肥 市 2013524

【网民留言】

困难户申请低保非送礼不可吗.我是安徽省泾县丁桥镇李元村的特困户,家中有年老多病的父母,年龄都七十开外身负多种疾病,往往治东误东,我本人是鳏居,仅有的土地也被地方政府占用,还有女儿在上学,生活无依无靠,多年来向村镇申请低保都被拒于门外,而许多生活条件好的能享受到低保,叫我要和村镇官员搞好关系,我一个穷光蛋拿什么去送礼呢,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于56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张宝顺同志留言,反映家庭困难申请低保问题,宣城市委高度重视,要求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现将答复意见回复如下:经查,您户共五口人(长女已出嫁),现随您共同生活的有三人,父亲、母亲、次女(现在安徽科技学院读大二)。您有兄弟姐妹四人,均已成家立业。目前,您本人在李园村张云生纸厂捞纸,月收入4000余元。 据调查,丁家桥镇民政所未收到您的低保申请,仅在今年220日收到您递交的临时救济申请。收到报告后,该镇民政所到李园村江沿组进行核实,得知您2011年、2012年都在李园村包木树纸厂捞纸,年收入不低于30000元,2013年过春节后跳槽到李园村张云生纸厂捞纸,每月工资4000余元,您反映的困难情况并不属实。按照安徽省城乡低保的相关政策,您并不符合享受低保待遇的条件,但考虑到您家庭只有一个劳动力,女儿又在上大学,丁家桥镇党委、政府平时也给予过一定的经济帮助。同时,调查组分别到您雇主包木树、张云生和您弟曹宝林处调查了解情况,同时,并当面向您宣传低保政策,您表示理解,愿意按要求如实填写低保申请,并接受低保听证会投票结果。中共宣城市委办公室 2013527

【网民留言】

各大商户对于搬迁都有一个共同的想法,要搬迁很正常,希望政府搞一个集体安置搬迁到同一个地方。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57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颍泉区顺昌商城搬迁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有关负责同志及时批转颍泉区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阜阳顺昌商城地区旧城改造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和《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征收补偿分货币补偿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供拆迁户自愿选择。货币补偿主要根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房屋征收价格评估办法,参照周边同类房地产平均市场价格,结合各被征收人房屋实际状况,所作的价格评估报告给予现金补偿;产权调换是指住宅房屋按照被征收合法房屋建筑面积就近上靠户型选择产权调换房屋。非住宅房屋根据其具体用途和效益原则上按不低于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进行产权调换。除以上自愿选择方式外,还明确规定了房屋就近还原以及搬迁和临时安置补偿等事项,维护经营户及业主的利益,保障其利益不受侵害。中共阜阳市委 2013527

【网民留言】

书记你好,我原是合肥市经开区祖祖辈辈的农民,变成现在所谓的市民。小孩多,负担重。就一套住房,为什么跟本地的,也就是原来区域没有划分之前是一个乡镇的。拆迁补偿标准相差那么大,有没有哪位领导下来调查调查。注住房每人20平方,田地每亩600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7,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经开区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情况。经开区回复如下:经查,您现在居住的小区原名为张团村。您反映的同一乡镇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情况,指的是张团村与周边的新年、汤店、霍岗3村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同。张团村与其他3村在1997年前属肥西县烟墩乡,1997年张团村划入经开区,新年等3村仍属烟墩乡管辖,当时4村均未实施征地拆迁。之后,经开区按照区里政策对张团村实施征地拆迁,肥西县按照县里政策对新年等3村实施征地拆迁。虽然新年、汤店、霍岗3村于2011年划归经开区管理,但其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已于2008年前完成。因4村所处地域、征拆时间和政策、实施主体不同,拆迁补偿安置的标准和形式确实存在一定差异。 为妥善解决早起开发建设的祖居群众的住房困难,经开区出台了《关于解决开发区征地转户居民住房困难的工作方案》。目前,经开区相关部门初步审核,您户符合解困房认购条件,待公示无异议后,可认购解困房一套。感谢您的留言!合 肥 市 2013524

【网民留言】

关于岗湾拆迁我提出以下几个问题,希望领导给与回复:庐江岗湾拆迁的合法性问题。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公民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开发商做为项目执行单位,合法拆迁尤为重要,至今也没有见开发商提供过相关合法文件(五项文件和拆迁许可证)以及拆迁保证金等问题。庐江岗湾拆迁范围界定问题。我本人是庐江土生土长的,根据我对庐江岗湾的了解,岗湾范围就那么大,可是拆迁的时候,为什么庐城绝大部分都被划到岗湾去了,岗湾现在能代表整个庐江县了?庐江岗湾拆迁的补偿问题。拆迁补偿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然公开,公平,公正,为什么拆迁单位一直迟迟不肯公开各拆迁户的补偿方案?难道这里面有不公平,不公正的因素?或者公开,公平,公正只是政府的幌子,喊喊口号而已?我相信人民政府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解释的。庐江岗湾拆迁的安置问题。岗湾的拆迁和安置工作分离,先拆迁后安置或长期得不到安置,这跟拆迁之前作出的承诺是违背的,这难道不是失信于民吗?拆迁政策问题。拆迁政策可以说是规范合理的,但是到执行的时候就变质了,开发商动辄恐吓老百姓,强拆。老百姓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正义无处伸张,希望政府能够站出来为老百姓伸张正义,抵制政府不作为行为。以上问题都请领导从实际出发给与解决,我想在庐江岗湾拆迁问题上我不是第一个在政府网上留言的,但我希望我是最后一个,拆迁问题是民生问题,很多老百姓一生就这么一点遮风挡雨的地方,临了还被拆迁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国家是本着为老百姓的安居考虑,给老百姓创造更好的居住条件,相信政府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老百姓的疾苦考虑,为老百姓服务,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我既然今天选择了来到这里留言,就是相信市政府乃至省政府能妥善解决拆迁问题。庐江县政府作为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没有妥善的做好拆迁工作,造成很多老百姓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或者是补偿不到位。关于这个问题,有人反映过,庐江县政府有过回复,合肥市也引用过庐江县政府的回复,但是我想请领导仔细看看这些回复,这些回复做为行政公文,能切实解决我们遇到的问题吗?庐江的老百姓还有几个相信那所谓的拆迁指挥部?造成目前民不信官的现象,我都觉得可怕,这难道不应该引起服务型职能政府的深思吗?真心希望省市领导能下基层访问一下拆迁户,把工作落到实处,让老百姓感受到党的温暖,政府的温暖!拆迁户都是愿意支持合法拆迁,坚决抵制违法拆迁!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7,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庐江县岗湾片区拆迁补偿安置情况。庐江县回复如下: 1、关于拆迁合法性情况。201011月,庐江县住建局履行了岗湾片区改造项目听证程序,对拆迁人提供的《关于港湾世纪城项目核准的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庐城岗湾片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工商银行庐江支行出具的拆迁专项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证明等五项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核发了《拆迁许可证》,并发布了拆迁公告。 2、关于拆迁范围情况。根据《拆迁许可证》规定,岗湾拆迁范围为:东起文明中路,西至西门吊桥与越城南路以东一线,南起县河、潜川路桥南东侧、西河、景色家园以北、县医院宿舍楼一线,北至绣溪园商场以南及城中西路一线,涉及岗湾、高拐、绣溪3个社区和移湖村,涉及住户2772户。 3、关于拆迁政策情况。根据《庐城岗湾片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定,拆迁补偿实行货币化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供被拆迁人自由选择。实行货币化补偿的,对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含院落土地)予以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拆一还一,并根据拆迁房现状和拆迁对象情况进行分类,明确相关政策规定:(1)对家庭人员符合分户条件的,给予分户安置,每户允许增购20平方米,均价为1900/平方米。(2)对户籍为岗湾片区的无房户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住户,按人均20平方米安置,不足部分按成本价1440/平方米找补差价。(3)对无证房屋和非住宅房屋拆迁,均明确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到位。 4、关于拆迁安置情况。根据大多数被拆迁户要求,岗湾改造项目采取就地安置。由于拆迁进度不一,影响了安置房建设。目前,该区域已拆迁户达97%以上,尚有100余户仍在协商,个别户正通过司法程序实施拆迁;已安置1750户,选择安置房2745套;4栋在建安置房即将封顶,13栋安置房已开工或即将开工,尚有8栋安置房因拆迁未开工。 5、关于拆迁政策执行情况。岗湾片区拆迁指挥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房屋登记丈量、签订协议、补偿标准、回迁安置面积、低保户政策落实和安置顺序等,严格按程序和规范运行,具体操作时前后标准一致,一把尺子量到底;指挥部办公室全天候接待来访,及时解答各种疑问,并积极帮助拆迁户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您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咨询岗湾片区旧城改造建设指挥部(联系电话:0551-87333117)。 感谢您的留言!合 肥 市 2013524

【网民留言】

张书记,你好!我多次在地方领导留言咨询庐江岗湾拆迁问题,一直迟迟得不到回复,甚至没有在留言板展示,难道是我的问题无法答复吗?我会保留相关证据加以证明。现继续留言咨询,恳请领导答复!关于岗湾拆迁我提出以下几个问题,希望领导给与回复:庐江岗湾拆迁的合法性问题。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公民的权利得到法律的保护,开发商做为项目执行单位,合法拆迁尤为重要,至今也没有见开发商提供过相关合法文件(五项文件和拆迁许可证)以及拆迁保证金等问题。庐江岗湾拆迁范围界定问题。我本人是庐江土生土长的,根据我对庐江岗湾的了解,岗湾范围就那么大,可是拆迁的时候,为什么庐城绝大部分都被划到岗湾去了,岗湾现在能代表整个庐江县了?庐江岗湾拆迁的补偿问题。拆迁补偿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然公开,公平,公正,为什么拆迁单位一直迟迟不肯公开各拆迁户的补偿方案?难道这里面有不公平,不公正的因素?或者公开,公平,公正只是政府的幌子,喊喊口号而已?我相信人民政府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给老百姓一个合理的解释的。庐江岗湾拆迁的安置问题。岗湾的拆迁和安置工作分离,先拆迁后安置或长期得不到安置,这跟拆迁之前作出的承诺是违背的,这难道不是失信于民吗?拆迁政策问题。拆迁政策可以说是规范合理的,但是到执行的时候就变质了,开发商动辄恐吓老百姓,强拆。老百姓的利益得不到保障,正义无处伸张,希望政府能够站出来为老百姓伸张正义,抵制政府不作为行为。以上问题都请领导从实际出发给与解决,我想在庐江岗湾拆迁问题上我不是第一个在政府网上留言的,但我希望我是最后一个,拆迁问题是民生问题,很多老百姓一生就这么一点遮风挡雨的地方,临了还被拆迁得不到相应的补偿。国家是本着为老百姓的安居考虑,给老百姓创造更好的居住条件,相信政府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老百姓的疾苦考虑,为老百姓服务,制定出一套切实可行的方案。我既然今天选择了来到这里留言,就是相信市政府乃至省政府能妥善解决拆迁问题。庐江县政府作为县级地方人民政府没有妥善的做好拆迁工作,造成很多老百姓得不到应有的补偿或者是补偿不到位。关于这个问题,有人反映过,庐江县政府有过回复,合肥市也引用过庐江县政府的回复,但是我想请领导仔细看看这些回复,这些回复做为行政公文,能切实解决我们遇到的问题吗?庐江的老百姓还有几个相信那所谓的拆迁指挥部?造成目前民不信官的现象,我都觉得可怕,这难道不应该引起服务型职能政府的深思吗?真心希望省市领导能下基层访问一下拆迁户,把工作落到实处,让老百姓感受到党的温暖,政府的温暖!拆迁户都是愿意支持合法拆迁,坚决抵制违法拆迁!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8,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庐江县岗湾片区拆迁补偿安置情况。57,已有网友反映此情况,524,合肥市已作回复,请您参阅。 附:合肥市524回复意见 合 肥 市 2013524 附:合肥市524回复意见网友: 您好!57,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庐江县岗湾片区拆迁补偿安置情况。庐江县回复如下: 1、关于拆迁合法性情况。201011月,庐江县住建局履行了岗湾片区改造项目听证程序,对拆迁人提供的《关于港湾世纪城项目核准的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批准书》、《庐城岗湾片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工商银行庐江支行出具的拆迁专项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证明等五项材料进行审查后,依法核发了《拆迁许可证》,并发布了拆迁公告。 2、关于拆迁范围情况。根据《拆迁许可证》规定,岗湾拆迁范围为:东起文明中路,西至西门吊桥与越城南路以东一线,南起县河、潜川路桥南东侧、西河、景色家园以北、县医院宿舍楼一线,北至绣溪园商场以南及城中西路一线,涉及岗湾、高拐、绣溪3个社区和移湖村,涉及住户2772户。 3、关于拆迁政策情况。根据《庐城岗湾片区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规定,拆迁补偿实行货币化和产权调换两种方式,供被拆迁人自由选择。实行货币化补偿的,对被拆迁房屋及附属物(含院落土地)予以补偿;选择产权调换的,实行拆一还一,并根据拆迁房现状和拆迁对象情况进行分类,明确相关政策规定:(1)对家庭人员符合分户条件的,给予分户安置,每户允许增购20平方米,均价为1900/平方米。(2)对户籍为岗湾片区的无房户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住户,按人均20平方米安置,不足部分按成本价1440/平方米找补差价。(3)对无证房屋和非住宅房屋拆迁,均明确具体规定,并严格执行到位。 4、关于拆迁安置情况。根据大多数被拆迁户要求,岗湾改造项目采取就地安置。由于拆迁进度不一,影响了安置房建设。目前,该区域已拆迁户达97%以上,尚有100余户仍在协商,个别户正通过司法程序实施拆迁;已安置1750户,选择安置房2745套;4栋在建安置房即将封顶,13栋安置房已开工或即将开工,尚有8栋安置房因拆迁未开工。 5、关于拆迁政策执行情况。岗湾片区拆迁指挥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房屋登记丈量、签订协议、补偿标准、回迁安置面积、低保户政策落实和安置顺序等,严格按程序和规范运行,具体操作时前后标准一致,一把尺子量到底;指挥部办公室全天候接待来访,及时解答各种疑问,并积极帮助拆迁户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您如需进一步了解相关情况,请咨询岗湾片区旧城改造建设指挥部(联系电话:0551-87333117)。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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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张书记: 您好!我们是定远小学教师。我们想说:我们囊中羞涩,只能养活自己,都养不起家人了!高中待遇还可以,但累!初中的可比靠高中的教师,我们小学怎么办?工作十几年,扣除医保、失业保、住房公积金(还有捐款,直接扣)等,没有卡上只有一千多,够吃吗?物价这么高,且不论房价,吃喝都成问题啊!绩效工资第二年才发,人均6000元,而且教师学校间矛盾大,半年发一次不更好嘛! 学校办公经费都用不了,很多都用在吃喝上了(现在好一些了!),这项民生工程,希望张书记能够及时关注,我们要安心工作,但我们更想养活家人,让他们生活得更好!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小学教师工资低,绩效工资发放迟等问题后,我们高度重视,组织力量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定远县现执行的工资标准是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计发离退休费等实施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7]8号)、《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教师[2009]10号)等文件规定标准执行的。 一、工资结构 教师工资包括: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教师10%工资、教龄津贴、绩效工资(包括:基础性津贴、农村学校艰苦津贴、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是县人社局、财政局按照皖政办[2009]41号文件精神核准给各学校的,各学校结合本校实际和教职工一年的工作实绩进行考核量化,对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进行分配后,才可打入个人工资卡;基础性津贴、农村学校艰苦津贴按月打入个人工资卡)。二、工资标准岗位工资是按照教师的所聘专业职务高低确定,现已执行的标准为:小学二级教师为550元、小学一级教师为590元、小学高级教师为680元、小中高为930元。安徽省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有关文件下发后,定远县根据文件精神也制定了相关方案,现新的岗位工资正在审批,涉及人员3700余人,约占教师人数的60%,对于工作时间和任职年限短的人员一般涉及不到。薪级工资是根据个人工作时间和专业职务任职时间按照皖政办[2007]8号严格执行。个人工作年限和任职时间差别较大,薪级工资差别也很大,最高近800元,最低155元。 教师享受的10%工资是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10%,因此,工作时间和任职时间短的教师,10%工资也低,定远县均是按照政策执行的。绩效工资是按照省、市下达的标准执行的,20127月前定远县人均15000元,20127月后定远县人均20000元,其中70%纳入基础性津贴,30%纳入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津贴标准是:副教授1440元、中级职称1289元、助理级职称1139元、员级称职1093元;农村学校艰苦津贴是按照工作地的条件制定两个标准:70元/人?月和90元/人?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定远县小学教师人均年水平为5800/?年,因为奖励性绩效工资是根据每个人一年来的考勤、教学业绩、工作表现、工作量等综合评价后由学校量化打分进行分配的,由于个人工作绩效差异,奖励性绩效工资每个人也有差异,定远县是每年发放一次。综上所述,工作时间长、专业技术职务高且任职时间长的人员工资就高,反之工资就低。定远县工资标准是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的,只要是上级部门制定的工资政策都已执行到位。中共滁州市委 2013527

【网民留言】

张书记你好,合肥经济开发区临湖社区的云海路,云二路,宿松南路,每天有很多驾校车辆在占道学车,我们上下班走路时不敢经过,不得不绕路走,造成很多麻烦,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政府修的路变成了驾校学车场地,逼迫我们老百姓反而没有行走权了。请安排交警多管管。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9,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合肥经开区部分路段被驾校车辆占道教学情况。经开区回复如下:经查,您反映的情况属实。经开区交警部门已现场对违法教学的教练车进行了查处,并对相关驾校下达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区公用事业发展公司清除了有关路段建筑物上的教学标牌。下一步,交警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对辖区驾校及车辆驾驶人的教育管理,加大日常巡控力度,从严查处违法行为,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感谢您的留言! 合 肥 市 2013524

【网民留言】

肥东县梁园中学虚报学生人数 2011—2012学年肥东县梁园中学学生情况统计表上显示全校在校生为1729人。实际上,肥东县梁园中学2011—2012学年在校人数为800人左右。据此判断,肥东县梁园中学虚报大约900人左右。 2012—2013学年肥东县梁园中学学生情况统计表上显示全校在校生为1848人左右。实际上,肥东县梁园中学2012—2013学年在校人数为700人左右。据此判断,肥东县梁园中学虚报大约1100人左右。 强烈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对肥东县梁园中学虚报学生人数套取教育经费的问题进行彻查,严肃处理,依法依纪从严从重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强烈建议纪检监察部门派出调查组深入梁园中学逐班核查学生人数,特别是高中部虚报学生数量巨大,一查便知!铁证如山,实事求是,证据确凿,罪行累累。如果举报内容与事实不符,本人承担法律责任。肥东县梁园中学黄坤(化名) Email:Huangkun12345abc@126.com 2013年5月8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59,您在人民网留言,反映肥东县梁园中学虚报学生人数,套取教育经费情况。肥东县回复如下:根据有关规定,学校教育经费根据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人数进行拨付,高中属非义务教育阶段,不在教育经费拨付范围。经查,2011-2012学年,梁园中学上报的初中部学生数与实际人数相符;2012-2013学年,该校上报的初中部学生数为399人,目前实际在校生为377人,二者相差22人,主要是由于部分九年级学生未参加中考报名、提前离校所致。经核查县农村义务教育经费拨款单,该校义务教育经费均按规定拨付,未发现虚报学生人数套取教育经费情况。感谢您的留言! 合 肥 市 2013524

【网民留言】

张书记您好,我是来自阜阳颍上县黄垻乡三户刘村的,我想问一下,关于入低保是不是有名额限制。以我家的条件却没一个低保。我和哥哥都是残疾人,爸妈都七十多岁了,他们身体都不好,还有个九十多岁的奶奶。即使有名额,可前不久我们村空出来一个名额,可是我们村给了比我家条件好的。我都不知该怎么办?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看到您510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颍上县黄坝乡享受农村低保不公问题,阜阳市委高度重视,有关负责同志及时批转颍上县委办理。现将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查,网友的父母已70多岁,常年在家务农,其哥属于智力障碍残疾人,已被纳入农村低保,并享受重度残疾人生活特别救助。由于网友大学本科毕业后,在上海某公司上班,有一定的经济能力,因此网友的家庭不具备享受低保的条件。鉴于网友的父母年事已高,家里生活条件确实比较困难,黄坝乡政府决定将通过民政经费等渠道对网友的家庭进行救助。中共阜阳市委 2013524

【网民留言】

尊敬的领导你好;枞阳县城长江路201号长期将大货车停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上进行经营维修,严重影响了群众的出行和生命安全。老板只顾自己赚钱却不顾他人生命安全,如果相关部门再不引起重视群众会付出生命的代价。

答复意见:

陈进网友:您好!您于2013513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枞阳县城一汽修厂占道经营影响出行安全的问题,枞阳县委要求县行政执法局予以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516日上午,枞阳县行政执法局派员现场查勘,长江路201号店面专营焊接,店前人行道上停放一辆大货车及一座已焊接好的铁皮房。为此,执法队员对店主进行批评教育, 并当场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时限3日内。19日,执法队员再次查勘现场,店主已按要求整改完毕。 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 2013524

【网民留言】

张书记: 您好。 我们是枞阳县义津杨湾先让村民,我们家距杨湾中学8公里,距义津新中学18公里。在2010年义津镇三所(杨湾、义津、牛集)中学合并。2011年正在兴建的义津新中学因土地违法被国土部叫停,而枞阳县教育局不知何故将杨湾中学的实验大楼给撤了。(牛集中学一教学楼也撤了)建什么小学教学楼,为什么新中学刚开始建设,就着急撤实验大楼,致使杨湾中学学生三年无实验课上。中考实验分数占15分,没有实验课上对学生影响有多大?现国家有规定并校要征求老百姓的意见。而杨湾的老百姓百分百不同意并校。 杨湾地势偏远,交通不便,如在新中学上学,中途还得换车,先让到杨湾每天早晨班车去,上午返回。在杨湾读书,有的学生骑自行车勉强早出晚归。在新中学读书是住宿生,只能在每个星期六上午回家、星期天上午返校。学校星期五下午和星期天都没有饭吃(高中也是如此),叫我们的孩子怎么办?陪读代价太大,农民负担不起。不陪读、孩子太小,生活都不能自理。读读就辍学了。为了农村的孩子,请张书记关注一下农村的孩子们。

答复意见:

杨斌网友:您好!您于2013513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枞阳县义津新校区建设及管理等问题,枞阳县委已安排县教育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 1、关于义津新校区建设问题。义津新校区所征土地绝大部分属于荒山地类。义津三所学校拆并工作是落实枞阳县政府中小学布局调整方案,杨湾教学点交给杨湾小学使用。义津新校区两幢学生公寓计划8月底交付使用,学生食堂在新学期开学启用。同时,为确保学生安全,学校正积极筹划安排校车和聘用专职司机。 2、关于杨湾中学实验大楼和牛集中学教学楼拆除等问题。经调查,杨湾中学实验大楼和牛集中学教学楼经有关部门勘察鉴定为D级危房,不符合抗震要求予以拆除。经调阅今年义津初中(含杨湾教学点、牛集教学点)中考理化实验操作考试成绩,优秀率排名全县第四位(学生平均成绩为14.68分,满分为15分。) 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 2013524

【网民留言】

连日来,六安市为了被评为省卫生文明城市开展了各项卫生整治活动。让人们走在大街上看到的都是干净整洁的街面。可是,一旦进入各个安置小区的时候,让人会大跌眼镜----垃圾成堆、乱搭乱建、粪桶排成排、杂草丛生、绿地成了菜地、没有物业等等乱象令人发指。虽然,有市民打电话反映,但是得到的答复就是会安排人去看,可是呢?呵呵,大家都明白的。下面是随便照照的,位于六安市森林公园和环保局之间,面向六安行政中心的苗圃小区的样子。这样的城市能够申报卫生文明城市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 5月14,您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市区苗圃小区环境卫生等有关问题,我们要求市城管局调查了解,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市城管局实地调查,您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苗圃小区为安置小区,由市城投公司于2007年建成,并委托光彩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合同一年。合同期满后,经所在地社区居委会协调,光彩物业管理公司一直管理服务至今。该小区现有住户225户,小区主要存在排水排污系统不畅、无化粪池、环境卫生差、乱搭乱建等问题。由于这些问题未能彻底解决,相当一部分住户拒交物业管理费,导致物业管理水平较低。光彩物业管理公司因住户欠缴物业管理费已决定退出。市城管局表示将逐步治理苗圃小区乱搭乱建现象,并中转、处理小区的生活垃圾。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 2013524

【网民留言】

安徽省桐城市久阳春天的一期楼盘在道路不通,未出示相关验收合格文件(建委和消防),不具备入住条件下,勉强要求业主收房。延期交房不进行合理赔偿,同时要求业主缴纳封窗费,就是封阳台的费用,阳台封闭用的钢材和玻璃价格没有经过业主认可,价格虚高很多。业主也在售楼处多次进行维权,但始终没有按照相关合同和法律法规进行回应和处理。请相关建设局物价局等单位能够介入处理,规范开发商的行为,同时也是维护桐城社会环境就的稳定和和谐发展。

答复意见: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13517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桐城市久阳春天一期楼盘开发行为不规范的问题,桐城市委要求桐城市住建局安排人员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办理情况回复如下:经调查,久阳房地产公司投资开发建设的久阳春天住宅小区一期商业住宅项目单体工程已竣工,正在申请消防验收等备案程序,小区道路等配套设施正在加紧建设,尚不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桐城市住建局据此情况要求开发建设单位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住宅小区一期配套建设和完善综合验收程序,并纠正开发建设活动中的不规范行为:坚决执行商品房销售价格一价清制度,不准收取水电气的开户费等一切;告之购房业主就延期交房事项严格依据商品房销售合同约定进行违约赔付;就统一阳台封闭价格必须经由物价部门认定后执行。同时表示,若发现有违反商品房销售等行为,将会同物价部门坚决依法查处。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 2013524

 

    信息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