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做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2]260号)精神和相关要求,明光市编办近日发文将本市两所县级公立医院的编制进行分解细化,明确了医生、护理人员、管理人员和后勤人员编制的具体员额,其中“医药卫生类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占到核定总编制的82%以上,而“管理人员编制”和“后勤人员编制”分别约占总编制的6.8%和11.1%;“医护比”则一律按有关要求确定为1:2。
这一举措规范了县级公立医院人员的构成比例,便于医院科学合理地招聘配备各类人员,有效地促进公立医院改革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