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国市编办 陈海涛
多年来,基层(指县以下)公务员队伍的建设取得了很大成绩,但由于基层公务员人员多、职位少、级别低等,使得公务员职务晋升较难,对公务员队伍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同时也给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带来难度。
一、公务员法中的相关表述
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公务员的职务应当对应相应的级别。公务员的职务与级别是确定公务员工资及其他待遇的依据。
除特别优秀的外,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按照规定程序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
公务员实行国家统一的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工资制度。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二、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的难点及分析
一是人员多、职位少。公务员队伍是金字塔式的,基层公务员人员多、职位少,职务晋升自然难。同时,随着机构改革,精简机构、领导职数,和党政交叉任职、党政“一肩挑”等,也直接影响公务员职务晋升。二是级别低,晋升空间小,只有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四个级别。三是提倡干部年轻化、知识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部分年龄偏大公务员的职务晋升。
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难对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很大影响:一是产生“天花板”现象。基层职务限制了公务员晋升空间,个人长期得不到晋升,挫伤了工作积极性,还易产生不作为和腐败等问题。二是在编不在岗人员增多。由于基层,特别是乡镇职级低,公务员晋升无望,部分人员在退休前的十年左右基本不在岗,即所谓的“二线”干部,其实对基层工作来说,这部分人工作精力尚可、工作经验多、工作能力较强,不在岗很可惜。也有地方借机构改革,在政策上要求年龄较大的领导干部退居二线,占编制,但工资福利不变。这样的话,看似单位有编制人员,但真正干事的人不多。单位因工作需要,迫不得已只好借用或聘用人员,又带来了新的问题。三是工资改革实行阳光工资后,基层公务员职务不高,相对来说,工资不升反降,津补贴标准低,对应的住房公积金、医保标准也低,实际上与县以上的工资福利差距越拉越大。再加上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不完善,多年不增资,严重挫伤了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四是公务员法中只确定了职务晋升的“一条通道”,而没有另一条正常享受工作业绩、工作年限、职务年限等非职务晋升的通道,限制了公务员工作和奋斗的空间。说得更明白一点,就是除非职务晋升,一个人再努力勤奋,工作时间再长也没有多大用,因此,在基层公务员队伍中产生了很多问题。五是权、责、利不对等。以基层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干部为列来说,对应市一级单位的局长、副局长,科长、副科长,一般来说,基层干部的工作职责、工作责任、工作量等要大得多,但与此同时,工资福利却倒挂。
三、由难点产生的机构编制管理问题
基层公务员职务晋升难,但要解决这些问题,又没有政策,在此情况下,又要促使公务员搞好工作,于是基层就在打“擦边球”上动脑筋。一是设置高规格机构,多配备领导职数,高配干部,以及提拔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任职等,以此解决公务员的政治经济待遇,增强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二是出台“二线”干部政策,促使年龄相对较大的干部让位,以配备新干部、年轻干部。三是长期存在在编不在岗人员问题,同时出现借聘用人员较多。四是伴生了“违规领取财政资金”问题,即人事关系不随工作不断转移,工资补助那里高人事关系就放在那里,以求工资福利最大化。凡此种种,都与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相违背,给机构编制管理及实名制管理工作造成了一定难度。
四、解决问题的思考
一是加强机构编制管理,认真执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国务院第486号令)、《安徽省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90号)等文件精神,严格执行机构设置、编制管理规定,规范管理工作程序,建立协调管理机制,加强常态监督检查,严肃违法违规处理。
二是扎实开展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资金人员的专项清理工作。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扎实推进实名制管理,清理和规范借用人员,严禁自聘人员。要加强对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人员的检查督查,纠正违规行为,逐步消除在编不在岗和违规领取财政补助资金现象。当然,关键还是要制定相应政策措施,在强化执行上下功夫,从源头上堵住。
三是开辟另一条公务员正常上班享受工作业绩、工作年限、职务年限等非行政职务晋升的通道,拓宽公务员工资福利增长的渠道。说的更明确一点,就是结合年度等考核,公务员正常上班达到一定的年限,能自然享受高一档次的职务和级别工资福利待遇。比喻一个普通公务员,工作25年以上的,可享受乡科级副职经济待遇;在乡科级副职上工作10年以上的,可享受乡科级正职经济待遇;在乡科级正职上工作15年以上的,可享受县处级副职经济待遇等等,在其中途被提拔使用的,以此类推。这样的话,一方面能使公务员在行政职务晋升之外有盼头,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能遏制设置高规格机构,多配备领导职数,高配干部等做法,并促进解决公务员在编不在岗的问题,同时更能提高公务员工作的积极性。
四是建立、完善和执行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岗位津贴、补贴,力求公务员责、权、利相结合,同时结合公车、接待等制度改革,避免奢侈浪费,提高公务员的经济待遇,这样能促使公务员更好地履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