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出台《县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

访问次数: 1002                        发布时间:2013-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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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泾县县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印发。这标志着该县县委县政府部门职责分工的协调工作步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办法》分为总则、部门协商、机构编制部门协调、监督检查和附则535条。明确了县直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原则、依据、适用范围、主协办及机构编制部门在分工协调中的责任、办理时限等事项,并规范了职责分工协调的程序。

《办法》的出台,有利于进一步理顺部门职责关系,合理界定部门职责,及时化解部门职责分工争议,确保部门科学、高效履行职责,提升政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泾县编办孙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