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塘镇扩大事权范围,完善管理功能

访问次数: 2469                        发布时间:201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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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促进下塘镇改革和发展,依法赋予下塘镇必要的县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增强下塘镇的决策自主权。按照权责一致、依法下放、能放即放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下塘镇经济社会管理权限。重点扩大在项目审批、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国土资源管理、环境保护、社会治安、限额以上招投标、劳动保障等方面的行政管理权限。

到目前为止,原本属于14个县直机关的53项审批权限全部下放到下塘镇综合部门,其中涉及商贸、项目初审等10项权力已经在商贸委、发改委等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下塘镇作为主管部门进行审批,报上级业务主管局备案,另外43项正在进行相关人员业务培训工作。今后,凡有利于下塘镇改革和发展的事项,还将继续纳入放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