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初,包河区在合肥市率先实行“河长制”,对十五里河、南淝河、派河、包河、塘西河5条河流,分别由区四大班子主要领导和区委专职副书记担任“河长”,分段逐点查找污染源、整治污染点,实行地面和地下网格化排查治理,实现了对辖区内河流管理的无缝覆盖。
包河区探索实行的“河长制”, 是在对环境保护职能问题重新审视的基础上作出的,落实了党政领导干部对环境质量负总责的要求,把党政领导干部推到了第一责任人的位置,通过对街镇、居村力量的协调、调度,有力地推进了水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的落实。“河长制”,最大程度整合了党委、政府的执行力,树立了“上下游共同治理”、“标本兼治”的联动机制,弥补了过去“多头治水”的不足,形成“一荣俱荣、一损俱损”的治水生态链,使每个部门都不敢玩忽职守,提高了水环境治理的行政效能,更重要的是调动了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进来,真正形成全社会治水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