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编办〔2013〕64号
各处(局):
为切实加强对全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领导,成立省编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领导小组人员组成
组 长:罗昌平(主任)
副组长:郭本纯(副主任)
陈晓淮(巡视员)
张 强(副巡视员)
成 员:徐爱平(综合处处长)
姚小虎(党群政法机构编制处处长)
宫国建(政府机构编制处处长)
吴 鹏(市县机构编制处处长)
周 勤(事业机构编制处处长)
梁德华(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处长)
陈斌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处处长)
司有来(机关党委〈人事处〉专职副书记)
江鸿舒(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组成及内设机构与职责
主 任:郭本纯(副主任)
副主任:司有来(机关党委〈人事处〉专职副书记)
徐爱平(综合处处长)
办公室内设综合组、材料组、宣传组。其主要职责是:
综合组: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联络服务、会务安排、后勤保障。
材料组: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情况综合、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
宣传组:主要负责教育实践活动的宣传报道、编发简报。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抄送:省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一督导组。
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