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市“无校籍管理”改革征求意见座谈会在徽州区召开

访问次数: 1722                        发布时间:201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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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2下午,黄山市法制办在徽州区主持召开座谈会,就《黄山市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征求意见。市法制办副主任陈志贤、市教育局副局长许大瑜、徽州区政府副区长方虹,以及徽州区编办、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和部分校长、教师代表参加。 
  首先,市教育局政策法规科负责人介绍了《意见》起草背景,解读了文件内容。我市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主要围绕“两统筹、两交流、三统一、一不变”要求实施。即统筹教师编制数、教师岗位数;按规定在区域内进行校长和教师交流;统一学校财务核算、教师考核标准,教师岗位聘任;学校管理教师责任不变。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原则,拟在市直属学校和徽州区先行试点,对区域内在职在编公办中小学校长、教师实施“无校籍管理”,实现校长、教师由“学校人”向“系统人”的转变。
  其次,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实际开展讨论,一致认为实施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能够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教师活力,并对《意见》修改提出了建议。 

再次,徽州区副区长方虹要求徽州区在试点实施过程中,认真做好改革前期的各项准备,建立完整的校长、教师评价标准,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最后,市教育局许大瑜副局长指出,中小学教师实施“无校籍管理”旨在创新教师管理体制机制,打通教师交流瓶颈,合理配置教师资源,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县(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促进教育事业均衡发展。徽州区要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校长、教师交流方案,并广泛征求教职工和家长、社会意见,稳步实施。同时市教育局将在进一步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做好修改,形成配套方案,加快中小学教师“无校籍管理”实施步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