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编办充分运用部门协调机制 明确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访问次数: 1344                        发布时间:2013-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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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机构编制部门是部门职责分工的协调机构。泾县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运用协调机制,进一步理顺和明确部门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收到了良好的工作成效。

今年上半年,为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根据省编办《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县委办、县政府办《泾县县直机关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办法》,泾县编办以正式文件形式对该县卫生局、安监局、经信委、人社局、总工会5个县级政府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进行了进一步明确。

根据分工,职业病防治规划将由县卫生局、安监局、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共同拟定。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病检查、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化学品毒性鉴定、个人剂量监测、放射防护器材和含放射性产品监测等技术服务机构的资质认证等工作,同时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等;县安监局主要负责用人单位作业场所(煤矿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规违法行为等;县经信委主要负责煤矿企业的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危害防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和专项整治等工作,县人社局依据职业病诊断结果,做好职业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县总工会则依法参与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各部门均有职责宣传教育职业病防治知识和普及有关法律法规。(泾县编办孙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