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工勤人员聘用及聘后管理工作,日前,歙县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聘用及聘后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明确岗位设置、工勤人员岗位聘用、新进人员聘用、变动人员的聘用、聘期考核等几个问题。
通知明确了三类人员转换有关规定,管理人员调整到专业技术岗位的,没有取得相应技术资格的,不得参加专业技术岗位评聘;符合任职条件的工勤技能人员竞聘到管理岗位的,应聘到十级岗位;工勤人员首次聘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应聘用到专业技术初级岗位。事业单位竞聘工作原则上每年进行1至2次,分别是4月份和10月份。教育系统每年一次,在9至10月进行。因工作调动,新聘用人员试用期满及受处分人员岗位变动,因特事特办、及时办理定岗或岗位变动手续。(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