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全省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2〕250号)及淮编《关于核定全市乡镇公办幼儿园编制的实施方案》(淮编〔2013〕3号)精神,大通区机构编制、财政、教育部门对全区乡镇幼儿园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和分类测算,结合区实际,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拟定了《淮南市大通区公办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方案》,上报市编办。
本次核编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解决上轮核编后全区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突出矛盾,进一步加强了全区幼儿园机构编制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标准化建设,优化基础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和水平,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促进全区学前教育又好又快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