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办《关于印发<安徽省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试行)>的通知》(皖编办[2011]392号)要求, 池州市从加强宣传、建立制度、强化督查、规范管理等方面入手,扎实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注重宣传。通过网站、工作简报等载体发布督查巡视制度,使机构编制管理和服务对象知晓督查巡视工作的内容和意义,从而自觉遵守机构编制纪律。利用编委会等机会,向编委领导传达学习督查巡视制度。同时将督查巡视工作列入年度机构编制工作重要内容,认真组织实施。
二是建立制度,全面部署。以市编委文件及时出台《池州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制度(试行)》(池编[2012]40号),全面部署全市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促进机构编制督查巡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三是强化督查,规范管理。根据督查巡视制度要求,市编办结合年度重点工作推进、重要政策执行落实以及群众举报件调查核实等开展好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2012年上半年,结合市编办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的“吃空饷”人员清理工作,会同人社、财政等部门赴各县(区)开展了以“吃空饷”清理为主要内容的督查巡视活动,巡视组采取“听、查、问、看”等方式,重点巡视了“吃空饷”清理情况,“吃空饷”举报件落实情况,对个别单位存在人员“在编不在岗”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年底,结合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年度考核,组成4个考核组,邀请机构编制特邀监督员上门对各地、各部门机构编制管理规定执行情况,重点对是否存在条条干预现象进行了督查巡视。通过开展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巡视工作,有效维护了机构编制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池州市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