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深化镇级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适应税收征管体制改革形势,重新核定镇级及开发区财政收支基数,确保财政体制健康、有序运行。
二是深化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做到“三个结合”:与资产管理相结合,从严编制资产购置预算;与政府采购预算相结合,细编实编政府采购预算;与政府性基金预算相结合,使政府性基金预算与公共财政预算相互衔接、相互补充。
三是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开展镇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试点,积累经验,全面推开;将公务卡制度向镇级延伸,实现公务卡制度县镇“全覆盖”;建立国库支付动态监控系统,保障支付资金安全;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考核办法,提升单位会计业务水平。
四是深化投融资管理改革。围绕“借、用、还、赚”四个方面,优选融资模式和路径,建立以银行贷款、信托计划、基金等为主的政府性融资模式;制定政府债务管理细则,加强政府债务动态管理和融资平台资金管理。
五是深化政府采购改革。适应机构改革要求,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重新界定部门职能,理顺运行机制,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六是深化公立医院改革。制定我县公立医院运行补偿管理办法,完善财政补偿政策;实行县级公立医院全面预算管理制度;配合县合管办完善县级公立医院资产运营效果考核制度;积极争取上级支持,逐步化解县级医院债务。
(歙县编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