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逐步建立起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财政保障机制

访问次数: 1103                        发布时间:201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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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对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两所县级公立医院已经形成的历史债务,根据国家和省统一部署,由县政府负责清理、认定,逐步化解。

   二是县财政对以上两所医院实行“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编制公立医院2013年经费预算,县级公立医院退离休人员工资全额保障,对在职人员工资、取消药品加成导致的政策性亏损等基本支出及设备购置等项目支出在预算中优先保障,积极落实县急救中心的运行经费。

   三是对县医院和中医院两家医院的经费支出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对省补助我县两家医院的药品零差率补助款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及时下达指标到医院。

    四是落实医管办工作经费和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以确保监管工作正常运行和县级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后相关费用的及时拨付。 (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