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围绕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一步激发事业单位活力,根据中央及省有关文件精神,近日,蚌埠市编委制定出台了《蚌埠市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明确了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的基本原则、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意见》提出开展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工作,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创新体制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实现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有效途径。通过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逐步构建以公益目标为导向、内部激励机制完善、外部监管制度健全的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能力和水平。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要探索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管理模式的主要内容是建立健全决策监督机构、明确管理层权责、制定事业单位章程和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同时要加强和依靠党的领导。
《意见》提出,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是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坚持从实际出发,试点先行,积累经验,逐步推开。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试点工作,主要从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机构规模较大、利益关联方较多的公益类事业单位中选择,侧重于卫生、教育、文化等行业,兼顾其他行业。试点工作于今年下半年启动实施。《意见》还明确了各相关部门在试点工作中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