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祁门县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有关机构编制管理政策及规定,创新工作思路,大胆探索实践,在注重机构编制日常管理的基础上,逐步建立起一套行之有效的科学化管理模式,实现了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
一、完善机构编制数据库,实行系统台账双重管理。为加强和规范机构编制管理,切实管住管好机构编制,祁门县在开展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核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全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进行完善。及时更换了全县《机构编制管理证》,实行行政和事业单位分开建证,所填信息保持与实名制软件系统的指标一致。通过实名制系统和《机构编制管理证》台账双重管理,规范了全县实名制数据库,提高了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为准确掌握机构、编制、领导职数、实有人员配备等情况提供更加便利的载体。
二、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实现编制资源动态管理。为进一步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合理地配置有限的编制资源,建立健全机构编制部门与组织、人社、财政等部门之间协调配合和制约机制,祁门县在规范人员流动管理的基础上,完善制定了工资审核制度,按照月审核与季度审核相结合的审核程序,对全县财政供养人员进行核查比对,确保在岗人数与在编人数的统一,实现机构编制、人员工资与财政预算相互约束的动态机制。
三、夯实机构编制基础,推动日常工作常态管理。祁门县强化机构编制档案基础管理,对各类机构编制材料,对收集的各类纸质文件进行统一归类、统一整理、统一制作标签、统一编写机构编制明细单,形成“一户一档”。为机构编制日常工作提供了便利,增强了机构编制档案管理的高效性和实用性。
四、健全机构编制制度,实现机构编制规范管理。多年来,祁门县不断制定完善了机构编制工作制度、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制度、多部门协调监管等制度,将机构编制工作列入工作目标考核管理,总体上看,各单位能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规范有序,在机构编制方面未出现违规违纪行为。
从数据上来看,全县消除了本级行政编制超编现象,编制总量得到有效;从机构管理上来看,没有出现未经批准机关同意,超机构限额设置或变相增设机构,没有出现擅自设立事业单位、增加行政机构内设机构和增挂机构牌子、提高机构级别等情况;没有出现擅自调整不同层级的行政编制或超行政编制限额配备人员;没有出现增加编制种类、编制数或领导职数和超职数;没有擅自超编制配备人员、超规格配备机关事业单位或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的情况。从效果上来看,机构编制政策法规得到大力宣传,全县机构编制法规意识增强, 全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开展有序,相关制度得到贯彻落实。(祁门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