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编办出台办法实现网站管理“三个规范”

访问次数: 1975                        发布时间:2013-07-22

[字体: ]

为加强池州市编办门户网站管理,规范信息报送程序,促进网站健康、有序发展,近日,市编办出台了《池州市机构编制网站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共五章十三条,从三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了网站建设管理。

一是规范了网站组织管理。《办法》指出,市编办网站是市编办宣传政策法规、发布政务信息、进行工作交流、展示整体形象的重要窗口,网站管理遵循总体规划、统一格式、分工负责的原则。并成立市编办网站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网站的总体规划、建设、设计、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定专门科室牵头开展网站管理工作。

二是规范了信息发布程序。《办法》对网页内容、信息来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并要求在今后的信息发布工作中,机关各科室须严格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的原则,自有关工作信息形成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发布信息,确保网站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合法性。

三是规范了责任追究机制。《办法》中明确了专人负责网站安全管理,确保网站安全运行。并明确规定,在资料收集报送、内容审核、信息发布、网站管理维护的过程中,各责任人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对不按时报送信息或报送信息内容不实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