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祁门县按照机构“撤一建一”,编制“只减不增”和“编制总量控制”等规定要求,制定完善了机构编制管理制度,有效地控制了机构编制总量的膨胀。
一是加强控编进人管理,规范人员流动,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杜绝超编进人;二是加强机构编制与实有人员的核查,定期开展编制核定、实有人员、领导职数、工资核发的对应清查,有效遏制“吃空饷”现象;三是规范退休制度,做好自然减员工作,及时做好下编等后续工作;四是改善结构,调剂余缺。在总量控制的原则下,对职能弱化的单位予以清理,对富余的编制适量收归掌握,切实解决全县结构性超缺编问题。(祁门县编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