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编办四项措施执行改进作风“八项规定”

访问次数: 985                        发布时间:201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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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编办认真学习了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采取四项措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切实提高服务和保障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一、加强教育,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改进作风“八项规定”、省委改进工作作风三十二条、省纪委“十个严禁”、市委、县委改进作风三十二条规定,以及县委书记洪建春同志在县纪委十三次全会上的讲话、关于严明当前工作纪律的通知、县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意见等。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全体党员干部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识,进一步增强纪律观念,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二、开展“五查五看”活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5月份以来,我办根据全县统一部署,在开展集中学习,加强教育管理的基础上,开展“五查五看”活动,对机关作风认真自查自纠,整改存在的问题;制定《黟县编办制定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的若干规定》,从改进调研方式、密切联系群众,增强服务意识、改进会风文风、厉行节约、规范公车管理等十方面改进工作作风。

三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按照规定要求对反腐倡廉各项制度实行责任分解,明确责任科室、责任人,要求各科室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到心中有位置,身上有责任,工作有力度;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分别开展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一岗双责”谈话活动,进一步强化全体党员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对干部廉洁指数实行“六位一体”评价,由县领导、县直监督职能部门、单位服务或管理对象代表、本单位干部职工、机构编制特邀监察员、网民对我县机构编制情况看法等进行“六位一体”的评价,对“廉政指数”达到警戒线的干部进行谈话和预警;根据全县统一部署,开展黟县党员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了干部房地产主要信息公示、上报,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四是加大各项廉政制度的执行力度。加强财务支出控制,财务支出要明显低于上年度支出;公务接待实行实名登记,如实填写就餐费用情况,注明来客单位、人员、事由及陪餐人员,防止借工作的名义吃喝;严格公车使用,公车使用一律由综合科登记,防止公车私用、公车滥用;凡涉及机关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机关人、财、物等重点事项等,通过网络、公开栏等形式公开,增加机关工作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