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是庐江县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运行开局之年,参合人员1066111名。在落实此项惠民政策中,该县编办会同卫生、人社等部门坚持“民生为本,民心至上”的服务理念,做到“两个确保”:
一是确保机构运转顺畅,工作不断档。为使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医保实现“同筹同补”,及时提请县编委会议研究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并轨事项,将“庐江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更名为“庐江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进一步明确了县城乡居民合管中心、县城镇职工医保中心的职责;还将县城乡居民合管中心缺额人员及时补充到位,以保证全县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扎实开展平稳运行。
二是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监管不松懈。为保障城乡居民医疗基金安全运转、补偿款及时发放,严格落实各项财经政策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对各项统计指标进行实时监控, 统计数据及时收集、整理、分析、上报;对全县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定期督查,保证相关信息真实、准确,有效预防了基金用途违规等现象。(郑春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