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编办完善《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

访问次数: 839                        发布时间:201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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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各科室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提高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提升扩大机构编制工作的影响力,近日,歙县编办进一步完善了《县编办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了信息的报送范围、途径、程序和任务要求。《办法》还明确了信息宣传奖励有关事项。奖励的标准实行中央、省、市、县四个等次,分级别予以现金奖励。奖励的范围是党务政务信息、网站信息、对外宣传稿件等。奖励的对象是县编办各科室工作人员。《办法》还对重点信息报送和涉密信息的报送做出了相关要求。

《办法》的修订完善,将进一步调动全办工作人员做好信息宣传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广泛深入地宣传我县机构编制管理的做法、经验和成效。(歙县编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