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2010年9月启动招标采购监管体制改革,撤销县政府采购办公室、县建设局招标办等机构,成立黟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局及下属事业单位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将原分散在相关部门的招标采购监管职能,划入县招管局统一监管,实现了监管主体、监管标准、监管方式的统一,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等多项业务相继进场,有效推动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构建了全过程全方位全覆盖的招标采购监管体系。县招标采购管理体制采取“招管委-招管局-交易中心”三级架构,分别履行“决策-监督-执行”职能,作为决策层的招标采购管理委员会,主要对公共资源交易工作中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和组织协调。作为监管层的招标采购管理局,职责定位为制定各种交易规则,承担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议事协调机构的工作部署,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与监督的相关办法和配套制度;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和行政监督部门履行职能情况进行监督,受理涉及公共资源交易工作的举报和投诉,查处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作为操作层的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其职责定位为严格按照各项交易规则和办法承接交易活动,为各项招标采购等交易活动提供平台。实现了公共资源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有效分离,使交易行为在阳光下依法、廉洁、高效运行。
二是建立了透明、高效、开放、竞争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通过搭建集中统一交易平台,实行“统一进场交易、统一信息发布、统一操作规程、统一制度规定、统一监督主体”运行方式。一方面,交易信息统一发布,项目招标公告、补充或更改通知、项目投标控制价、中标公告等招标信息均在网上公开,破解了暗箱操作的问题;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都可以参与竞标,极大地扩大了参与竞标企业的范围;有效解决了过去信息不对等,招标人与代理机构、投标人相互勾结,利用垄断招标信息搞围标的问题。另一方面,招标过程更规范科学,破解了围标串标的问题,由传统的向业主、代理机构报名,改成了网上报名,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支付保证金等,由网络代替人工操作,在开标前,任何人都不知道投标人名称、数量等信息,有效解决了围标串标的问题。
三是建章立制,为交易平台运行提供有力制度保证。在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过程中,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规定的同时,紧密结合实际,不断分析实际工作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一系列规章和制度,先后制定《黟县招标采购监督管理试行办法》、《黟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黟县招标采购评标专家和专家库管理暂行办法》等20余项制度和规则,规范交易行为,为我县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有效运行奠定了坚实基础。所有进场交易项目按新的交易规则统一规范运作,统一进场交易规则;将原分散在各部门的专家评委进行整合,建成统一的评标专家库;组建县本级招标代理机构库,实行招标代理机构入库备案审查登记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