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建立“四项制度”探索食品安全体制机制创新

访问次数: 909                        发布时间:201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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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应对食品安全严峻挑战,努力克服职能分散、人员少、装备经费少、监管任务重等困难和问题,不断创新监管机制,丰富新手段,探索新模式。

一是建立食品安全 六段式监管协作机制。成立了黟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县长任主任,有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下设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在卫生局,具体承担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在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领导下,卫生、农业、质监、商务、工商、公安部门各负其责。

二是建立责任落实机制。由县政府和各乡镇、各有关职能部门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层层分解责任、明确职责任务。

三是建立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四员”制度。每个乡镇确定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由乡镇分管领导兼任;每个乡镇卫生院确定1名食品安全宣传员,由公共卫生人员兼任;每个村确定1名食品安全协管员和1名信息员,分别由村主任、村医担任,负责有食品安全的监督、信息收集等工作。

四是建立黟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制定《黟县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举报,农委、工商、质监、商务等部门各自受理本部门范围内的违法行为,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根据违法行为的危害程度,给予举报人一次性经济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