黟县健全组织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基础工作

访问次数: 1036                        发布时间:2013-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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黟县自2007年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44人。至今年5月止,已有168名社区矫正人员按时解除矫正,社区矫正工作成效明显。

一是健全组织。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司法局。在司法局设立社区矫正股,8个乡镇都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相关的村、社区也都建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形成了以乡镇司法所、派出所为骨干,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齐抓共管,乡镇、村、社区等基层组织辅助,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积极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网络。

二是完善制度。制定出台了黟县社区矫正人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档案资料规范化管理档案目录、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了社区矫正人员分级分类管理、集中学习教育、定期思想汇报、外出请销假、公益活动、考核奖励等制度,规范了入矫、矫正、奖惩、解矫等主要执法环节。

三是扎实社区矫正基础工作,社区矫正工作措施到位。社区矫正执行档案和工作档案按人建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矫正责任书、社区服务登记、每月书面汇报、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作为社区矫正人员奖惩的重要依据;各司法所定期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参加公共道德、法律常识和时事政策等方面的学习教育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个别谈心教育,定期组织开展修路、打扫卫生,对生活困难社区矫正人员家庭实施困难救助、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等,促进社区服刑人员顺利回归。

四是部门协作,管理规范。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部门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共同开展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帮扶工作,社区矫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我县“三谈一归四心效果”工作法、“公检法司‘四位一体’抓矫正”和社区矫正档案标准化建设等社区矫正工作经验得到省政法委、省综治委和省司法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并向全省推广,自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县在全市年终专项考核中曾获得3个第一名、2个第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