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寨县着力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

访问次数: 879                        发布时间:2013-0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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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规范有序,近日,金寨县编委印发了《关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使用编制审批单的通知》。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作出了明确规定。

确定2个原则。一是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必须坚持空编进人和工作实际需要的原则;二是人员流动使用编制必须坚持实名申报、实名审核、实名审批的原则。

限定4类人员。使用编制审批单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流动类别主要包括:本系统本部门顺向及平行流动人员;乡镇机关、事业单位之间平行流动人员;县内相同编制类型跨乡镇、跨部门的顺向、平行流动人员;使用政法专项编制的逆向流动人员和其他需要使用编制审批的流动人员。

规范6步程序。一是人员流动使用编制由流入方主管部门向县编委申报;二是按要求填写使用编制审批单;三是使用编制审批单由流入方和流出方签署意见;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征求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意见后,报送县编办;四是县编办审核使用编制具体情况,分别征求流入方和流出方分管县领导意见后,签署编制使用意见,提请县编委研究或县编委领导审批;五是属于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协管的干部,原则上要征得协管干部方意见,设在乡镇的“三权”在县的行政、事业单位原则上要征求所在乡镇党委意见;六是县编委或县编委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县编办发文通知申报部门,按有关规定方可办理人员流动相关手续。(金寨县编办  汤静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