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把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程,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把创建工作与“四讲五提升”主题实践活动、“中国梦•美好埇桥”主题教育活动等相结合,与机关效能建设相结合,切实做到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安排部署、活动措施“四到位”,保证时间、人员、内容、效果“四落实”。
二是营造良好氛围。加强对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的宣传,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利用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工作的重大意义,印制市民文明礼仪手册,开展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等方面的教育,形成个人、机关、家庭三位一体的文明创建阵地。及时将编办活动开展情况,通过工作简报、信息等形式及时上报。
三是坚持统筹兼顾。紧密结合当前机构编制工作实际,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文明创建进家庭活动等,拓展丰富活动的载体,使活动开展富有特色、促进工作,为创建省级文明城区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