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按照省编办《关于转发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宣城市编办积极部署,认真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二是主动与质检部门沟通联系,共同研究文件要求,明确工作方式方法、责任主体;三是及时布置开展工作,在最快时间内向各县市区编办传达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启动统计调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报。
访问次数: 838 发布时间:2013-08-15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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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任务分工的通知》,按照省编办《关于转发开展检验检测认证机构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宣城市编办积极部署,认真开展统计调查工作。
一是明确工作职责,确定专人负责;二是主动与质检部门沟通联系,共同研究文件要求,明确工作方式方法、责任主体;三是及时布置开展工作,在最快时间内向各县市区编办传达文件精神和要求,及时启动统计调查,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按时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