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市南谯区出台加强机构编制管理的意见

访问次数: 837                        发布时间:2013-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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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南谯区编办、南谯区人社局、南谯区财政局出台了《关于加强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人员增长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实现“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的目标,《意见》提出如下要求:(一)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确因工作需要调整的,应在现有机构编制总量内实行机构“撤一建一”、编制“总量控制”。(二)严格控制机关、事业单位现有人员规模,确因工作需要,须在编制范围内,实行“出一进一”、“先出后进”,原则上不超过上年度自然减员数。(三)严格遵守机构编制纪律。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干部。(四)充分发挥机关、事业单位的部门职能作用。(五)积极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的新路子,创新公益服务提供方式,完善购买服务机制,逐步实现由政府花钱养人向政府花钱养事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