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编办《关于开展“加强学习、深化调研、推进改革、服务发展”活动的指导意见》(皖编办〔2013〕42号)和阜阳市编办《关于开展“加强学习、深化调研、推进改革、服务发展”活动的实施意见》(阜编办〔2013〕38号)精神,界首市编办及时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活动小组,认真制定活动方案,秉持“学习出思路、创新出活力、实干出成效”的理念,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细化措施,落实责任,扎实开展机构编制主题实践活动。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能力。坚持把理论和业务学习放在突出位置,树立全员学习、终身学习的理念,健全学习制度,改进学习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创新学习载体,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队伍整体素质。坚持周一例会和周三集体学习制度,积极开展 “微党课”活动,组织人员积极参加省、市部门开展的各类业务培训学习活动,狠抓干部在线教育学习,7月底,界首市编办已全面完成2013年度干部在线学习任务,以人均147.02分、省计划通过率100%,受到市委组织部通报表彰。同时,与“兴学风、转作风、清政风、树新风”活动紧密结合。认真开展读书月活动、机构编制工作交流、“四风”知识测试等活动,积极推进学习型机关建设。
二是深化调研,服务中心。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重点,主动融入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紧盯影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从完善体制机制入手,从“总量控制、动态调整”入手,带着问题,经常深入乡镇、学校、医院和政法、卫生、教育、环保等部门,围绕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乡镇差别化管理、公办幼儿园编制核定、社会管理创新、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等工作,积极开展调查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出谋献策。
三是推进改革,创新管理。以服务科学发展,服务重大战略,服务各项改革为己任,扎实开展了县级公立医院改革;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开展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 “两集中、两到位”工作;积极开展法人治理结构建设试点工作;狠抓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加强和规范公安机构建设,实施对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和改进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建设。
四是服务发展,改进作风。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30条、阜阳市36条、阜阳市纪委“六项禁令”和界首市24条规定,增强廉洁从政意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落实各项规定要求上来。同时,对照规定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提醒谈话活动,签订书面承诺,严格管理,不留空白、死角,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整改,扎实做好“抓落实、办实事、解难题”月报告,积极践行“编办精神”,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公车管理、公务接待等制度,加强效能建设,提速增效,创先争优,为我市科学发展、加速崛起,提供体制机制保障。